每个业主特别是新建小区的业主,都或多或少地缴纳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住房维修金”),以便用于日后小区房屋的“养老”和“治病”。但目前全国累计住房维修金金额到底有多少,还没有权威部门的统一数据。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现在有17个城市的住房维修金总额累计已超过1000亿元。截至今年6月30日,北京市累计归集维修资金314.93亿元,上海市累计归集超过290亿元,深圳67亿元,广州58亿元……问题是,这项日益见涨的权益资金,到底应该如何使用、如何查询、如何监管?
其实从如何使用的角度来看,新建小区往往有条款很严格的合同。如笔者参观过的不少北京新建小区,就规定了经费使用的九个流程:“第一步,小区物业公司就需要维修的项目向业委会提出报告,业委会讨论是否应使用维修资金。第二步,业委会认为该项目确需动用维修资金后,由物业公司把项目报送至区建委指定的鉴定中心审核……”2009年底,首都还颁布了《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而上海、天津、深圳、广州等城市,也有类似的政府性法规出台。
条款清晰是一回事,能否有效率地执行却是另一回事。在这些政府性法规出台后的几年里,业主们发现哪怕动用一笔数额不大的资金,程序往往都非常繁琐。而不少物业公司,对于“三分之二业主签字同意”才能使用经费的条款更是一筹莫展,称其难度不亚于人口普查和治理群租。笔者邻近居住小区就有这么一个案例:某楼落地门框被快递员不慎撞坏,该楼业主提出动用住房维修金约2000元更换被损门框,但小区其他居民楼的多数业主认为应由快递员或快递公司赔偿,快递员则因没有摄像证据而拒绝承认;最后,出于夜间安全考虑,该楼业主不得不集资自行解决,但从此却对小区的任何维修需求一律投反对票……
这样下去,除了邻里有失和谐之外,还多了另外一个问题——资金剩余后的增值部分如何处理?是投入分配还是转入小区的住房维修金盘子?再进一步的话,如何让其增值?是否必须通过经营实现增值?如果发生经营性亏损如何对业主交待?由于各大城市累计的住房维修金规模还在不断增长,其安全性理应受到重视。笔者最近在首尔考察了城市管理项目,发现其成熟社区的经验有可取之处:
首先,作出是否合适动用住房维修金判断的,不是非专业的“小区三分之二居民”,而是小区或几个小区联合聘请的专业住宅维修工程师,紧急时其判断依据维修后再公示。不过,当地居民往往习惯尊重专业人士的意见,包括具体定价。
其次,尽可能地控制物业公司的数量,并保证物业公司管理楼宇的相应规模。这是为了提升管理效率、统一服务标准、合理打造品牌,同时也能提高收益率。政府不允许建设好一个楼盘就自行成立一个物业公司,而是制定较高的物业公司成立资质。居住小区形成前,业主大会对相关物业公司服务方案进行投票、揭标。中标后的物业公司有明示的工资、成本、核算等财务制度,并实行第三方审计。
第三,住房维修金为专用资金,禁止从事或补助经营性活动。一般固定某家银行以积累定期利息,也不允许转换成外汇;并由专业审计机构定期公开信息。根据物价,住房维修金等收费项目会有所调整;通常四年一轮,和工资一起调整。
当然,以成熟社区为主的首尔,不像成长型的中国城市社区,会在短时间内积累巨额住房维修金款项。但是,删繁就简的程序、相信专业的习惯和明确严格的禁令,是保证住房维修金不成为 “糊涂账”的前提。而正在加快智慧城市建设的上海,应该更有办法运用金融信息化手段来防范风险、增加透明和实施有效监管。
(作者为上海社会科学院《上海民生发展报告》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