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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有“月票”,“治理”出财源

发布时间:2012-08-20 08:01  来源:长江日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治理”出“财源”  图/焦海洋

  新闻:8月1日,河南省淮滨县杨华开着一辆“超载”的大货车,主动去当地的超限检查站办罚款“月票”。去年开始,当地货车司机为了少被处罚,每月月初,到县城的超限站交钱,不同车型缴纳的费用不一样,最高的需缴纳5200元。(8月8日《新京报》)

  明码实价,爽快地交了,执法部门也很爽快,还很体恤,这一个月内保你上路“安全”,通行无阻,甚至把国家超限标准大大放宽。说白了,就是花钱买超限的权利,想不违规都难,起码得把罚款的成本挣回来。

  如果不愿意一次性预交罚款,执法部门就不再温情脉脉,立马“严格”执法起来,不见月票凭据,对不起“扣车学习,罚款1万元”,即使没有超限,检查站就会想法让你的车超限。这哪是执法部门,分明是一群无赖,这哪里是治理超限,分明是鼓励超限乃至强制人家超限。

  如此治理超限的结果,无疑超限越来越多,道路安全隐患更加深重。不过,县里的财政收入增加了,一些部门的奖金也可以提高了。或许,从及时推出高额“月票”制度来看,当地政府治理超限压根不是为了交通安全,而是奔着一笔不菲的“财源”而去的。不知有多少地方谙熟这一“治理”出“财源”的门道。

 

(作者:李建华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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