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国家企事业单位的“隐性福利”,近年来屡次引起广泛关注或质疑。如每月倒给500元话费的内部手机号;每年获财政补贴数千万的机关幼儿园等。最新的例子是,去年中科院以项目名义给在编职工发放近亿元福利。在某些垄断行业内,具有鲜明单位特色的福利五花八门。(8月14日《中国经济周刊》)
随着我国财政收入逐年增长并于去年首超10万亿,社会上关于提高全民福利待遇的呼声日高。但福利水平并不由财政收入总量决定,而与人均财政收入和支出水平密切相关,在人均方面我们排名世界100位之后,高福利离我们还很远。然而,隐性福利泛滥的新闻却暗示民众,在某些行业内或许已是高福利。在这个层面上,收入差距被进一步扩大。
资料显示,我国收入最高10%群体和收入最低10%群体的收入差距,从1988年的7.3倍已经上升到23倍;石油、电力、金融等行业收入一般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倍以上。在社会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的因素中,既有初次分配(劳动者工薪)和二次分配(税收)等方面的问题。但现在看来,也与隐性福利存在一定关联。以“福利房”为例,可以理解成一人工作却拿着多份工资收入。
毋庸讳言,能够提供可观“隐性福利”的大多是体制内的单位,尤以垄断企业的高薪酬、高福利为甚。掌握政策资源的政府部门和享受资源的事业单位,其“隐性福利”扩张一方面是权力没有受到严格约束,另一方面是财政预算与支出没有得到有效监督。垄断国企的“隐性福利”,则在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上缴中央财政的力度太小。
所以,遏制过度和泛滥的“隐性福利”,既要从制度层面完善约束机制,也要采取有力措施遏制权力寻租。此外,还要加快推进收入分配改革。“隐性福利”泛滥,其实已对收入分配改革形成倒逼之势,唯有缩小贫富差距,增量普惠式的社会福利,才能为高质量的经济增长铺陈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