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乃玲/图
北京的王先生花钱替两个朋友买官被骗600万。其中一个朋友现任辽宁省厅长,谋求副省级职位,王先生替其支付了500万元;另一位朋友是政法大学副教授,想进公检法系统,王先生替其支付了100万元。事发后,王先生表示,从始至终自己都没有跟厅长和副教授讲过帮他们办理升迁的事,“我只是想事办成后再跟他们说”。据知情人分析,王先生打算一人扛了,把买官的朋友说出来没有意义,私下里怎么给钱也与本案无关。(8月22日《京华时报》)
卖官鬻爵、为升官不惜任何代价,类似新闻我们已经听得耳朵都起老茧了。可是,像这样为朋友两肋插刀、一掷数百万买官的事情,还真不多见。更何况,当事人王先生完全是学雷锋“无私奉献”,默默付出、不求回报,甚至事先都没有跟朋友打个招呼,“只是想事办成后再跟他们说”。人生得一知己足矣,王先生不仅深深理解两位朋友官瘾之深,还自觉行动付出大量精力和金钱试图为其“圆梦”,堪称“高山流水遇知音”的新时代升级版。
可是,在为王先生的“高情厚谊”感动之余,却感到事情或许并没有这么简单,特别是一些情节过于离奇,有悖常理。王先生的人缘要好到什么程度,才能让不止一个朋友将心中飞黄腾达的梦想向其和盘托出?他们是否在一起商议过买官事宜?这么大的事情、这么大的“投资”,王先生凭什么“代表”别人做主?并且,买官恐怕也需要一定的程序和手续,最起码也要提供个简历、述职报告啥的吧?王先生难道连这些都一手包办了?果真如此的话,他为朋友排忧解难的出发点是好的,但不经别人同意却打着别人的旗号到处买官送钱,是否涉嫌侵权呢?一旦事情败露,岂不害了朋友?
如果细究,还有不少疑问待解。王先生到底是何身份?不管是从其交往的朋友档次(厅长、副教授)来看,还是从其豪掷数百万的实力来看,他必非普通老百姓。即便不是什么大人物,也很可能属于房产商一类“先富起来”的群体。至于王先生的两个朋友的身份,也让人很好奇,到底是辽宁哪个厅的厅长?到底是哪个政法大学的哪位副教授?有趣的是,报道里涉及到上述人物的时候都语焉不详,以“王先生”等模糊语言相称。难道这一干人等身份比较“特殊”,因此要“为尊者讳”?
现在,不少黑幕之所以能够得以暴露,背后往往极具传奇色彩——有的是被小偷“偷”出来的,有的是被敲诈犯“诈”出来的,有的是被小姐“哄”出来的,有的是被大火“烧”出来的,有的是被大水“淹”出来的……很显然,这起买官卖官案东窗事发,属于是被骗子给“骗”出来的。假如王先生不是上当受骗、所托非人,而是“烧香找对了庙门”,其朋友顺利升迁固然可喜可贺,他本人鞍前马后立下大功,不知是否也会论功行赏分上一杯权力的残羹冷炙?果如是,则这个雷锋学得那是相当值得啊。
有一种学雷锋叫“替友买官”,开创时代新风尚。不久前听说一个新名词,叫做“集资官”——几个小混混共同出资为其中一人买官,然后根据“股份”多少共享权力、利益均沾。北京的王先生“替友买官”背后到底藏着啥猫腻,还望“相关部门”顺藤摸瓜、一查到底,千万不要像以往的无数案例一样,只把引爆丑闻的小偷、骗子、小姐绳之于法,却将真正该追查的内幕、真正该追究的人物轻轻放过,令人生出“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的慨叹。同时,更需要改变和改善的,是现行干部选拔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假如干部选拔不再“只唯上”,而是让每一个公民都有发言权,卖官鬻爵不就没有市场了吗?假如对各级官员监督管理到位,让他们不敢贪腐、无法贪腐,“官本位”不就立马降温了吗?(乔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