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最优秀的表现获得最优秀的成绩,是所有体育项目得以吸引观众的基础。可是在陈一冰身上,大家看到了“程序公正”,却并没有看到“结果公正”。
伦敦奥运赛场,“吊环王”陈一冰“以金牌表现赢得银牌”的结果,引起很多网友对体操裁判公正性的质疑。对于这一结果,保加利亚老将约夫切夫说:“就我自己的看法,陈一冰当天的表现是最好的,但我不是裁判。”记者也就此采访了获得金牌的纳巴雷特,他承认自己看到最后得分超过陈一冰时很惊讶,并盛赞陈一冰是一位“伟大的选手”。现场观众的热烈掌声给予了陈一冰应得的荣誉。
当然,人们质疑体操裁判的不公正,绝不只是出于要为中国争取更多金牌的目的。问题在于,这种不公正的评判,真是观众所需要的吗?赛事的组织者应该如何面对这种公正的质疑。
让最优秀的表现获得最优秀的成绩,是所有体育项目得以吸引观众的基础。公正原则,也是奥林匹克的生命。
可是在陈一冰身上,大家看到了“程序公正”,却并没有看到“结果公正”。确实在现场,裁判就是打了这么些分数,从程序上来说,几乎无可指责,也没有证据指责裁判有“猫腻”,或“潜规则”,但是,分数与运动员表现相背离,不产生争议是不可能的。
这也是赛事组织者必须面对的事实和承担的代价。显然,有关方面不能仅仅以程序公正为借口,回避问题,而无视陈一冰事件给运动员、观众和奥运精神带来的负面影响。
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种种伦理的冲突,而实质正义难以实现,因而,只能以确保程序正义为目标。但是奥运会、各种体育比赛就不一样,其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同等重要,运动员和观众既需要程序的公正,也同样追求结果的公正。如果所有比赛的规则和评判,不能保证表现最优秀的选手,获得恰如其分的评价,那么,这样的比赛恐怕也就没有人会参加。
奥运会之所以能够成为世界第一体育盛会,就是因为将公正视为生命,让人们最终能获得该得的东西。
其原因究竟是什么,还是需要国际奥委会介入调查,给运动员一个说法。是裁判评分的失误,还是存在其他的因素,都应该出具有说服力的结论,这样也才能洗清偏见、歧视、羡慕嫉妒恨等种种猜疑。
□乔枫(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