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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也该禁用“慰安妇”这个词了

发布时间:2012-07-19 07:21  来源:京江晚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美国国务卿希拉里最近在听取官员汇报时,曾要求把日军“慰安妇”改称为“被强迫的性奴”。日本外相玄叶光一郎对此提出了抗议。美国媒体报道说,希拉里最近指示美国所有文件和声明禁用按日语直译的“慰安妇”一词。

(7月12日国际在线)

“慰安妇”这个词和它代表的那段中华民族最屈辱的历史,这个伤疤,我内心一直刻意回避。每当读到这个由日本人发明的,用以淡化、掩盖罪行的词汇,排斥感马上就来:这个词我们怎么还在用?

遗憾的是,“慰安妇”这三个字,一直广泛存在于我们的中学课本、史学著作、文学作品和媒体报道中。最初出现的时候这个词还被打个引号,后来连引号也没有了。

有网友说:“这个从侵略者为主体出发点的称呼还在被广泛传播和大量使用,真是令人汗颜和愤怒。”

在汉语语境里,“慰”是使人心里安适,比如慰问、慰劳,是一种主动施与,“安”是指平静、稳定。照这个理解,那些被日军掳去的中国妇女好像是自愿的,是主动“慰安”日军。

日本《广辞苑》里对“慰安妇”一词的解释为“随军到战地部队慰问官兵的女人”。当年的日本籍“慰安妇”中,一些人可能被日本政府欺骗而“自愿慰安日军”,比如“女子挺身队”。但是这个词用在那些被日军大量强征的中国、朝鲜、菲律宾妇女和少数白人妇女身上,是一种莫大的侮辱。

研究人员推断:战争期间,“慰安妇”总数在40万人以上,其中至少有20万中国妇女。日军“慰安所”遍及中国20多个省份。

中国是日军“慰安妇”制度的最大受害国。那些女同胞被日军当成军需品,每天供几个、十几个,甚至几十个日本士兵发泄兽欲,多数人被摧残后加以杀害。如果我们还继续沿用这个词汇,是对受害女同胞的不尊重,是二次伤害。

我注意到一个现象,日本总是用一些相对中性词汇来淡化、掩盖暴行,比如强征别国妇女当军妓和性奴,称之“慰安妇”,把南京大屠杀叫“南京事件”,把侵入中国叫“挺进支那”。其目的在于不经意间起到移花接木的作用,混淆历史真相,有很大的欺骗性。

随着时间流逝,很多年轻人对这段历史渐渐不再关注。再过几代人,当孩子们读到“慰安妇”这个词时,会不会疑惑,不再有耻感和痛感。

哗众取宠、伤害民族感情的“凉民证”在湖北恩施公然出现了,今后会不会有人为了赚眼球也把“慰安妇”当道具拿来用。这已有了苗头,据报道,2011年8月初,一身侵华日军的打扮,手握“三八大盖”押着“花姑娘”……这不是在拍电影,而是黄山市黄山区谭家桥镇一景区重现的“鬼子进村”场景,在这个集体参与的旅游项目中,游客有的扮鬼子,有的扮汉奸,还有人扮“花姑娘”。这不就是当年日军强征中国妇女当性奴的场景吗?

现在,美国国务卿希拉里要求美国所有文件和声明禁用按日语直译的“慰安妇”一词,改称为“被强迫的性奴”,这一点值得称道。作为日军军妓制度最大受害国,我们难道不该禁用“慰安妇”这个词吗?

“慰安妇”这个词必须改过来,否则只能遂了部分日本人的意愿,让他们洗刷罪恶的阴谋得逞。

(作者:水易寒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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