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6月开始,为在重庆推介利川旅游资源,利川市旅游局在重庆做了公交车车身广告,广告词为"我靠重庆,凉城利川",随后引起了社会的极大争议。7月6日,利川市旅游局局长表示,不论广告效果如何,利川"凉城"被大家记住了。(7月8日《重庆晨网》)
不费资源不占地,不费水来不费电,仅用"我靠"两字,花费不多,就能吸引大家眼球,就让利川"凉城"被大家记住了,利川市旅游局局长真是太有才了。仅凭如此天才的创意,不仅可以自鸣得意,而且足以立功受奖了。
前有"叫春",后有"我靠",让人不敢相信的是,这些暧昧的字眼轻佻的词汇,竟然出自地方政府之口。"一座叫春的城市",一夜之间让宜春名震江湖,同时也招来公众和舆论的质疑,在一片口诛笔伐声中,当地旅游部门则认为,要的就是这个效果。如今,在"叫春"逐渐淡出公众脑海之际,又一雷人政府广告"我靠"诞生,接踵而来,堪称孪生。
实事求是地说,如果"叫春"、"我靠"没有另外一重暧昧轻佻含意,"一座叫春的城市"和"我靠重庆,凉城利川",也可以称得上有创意的广告。但是,有暧昧轻佻含意在,这两组广告很显然就不合适,特别是不能作为政府广告出现。明知不能为而为之,尽管赚足了公众的眼球,提高了地方的知名度,却也在无形之中也破坏了地方的美誉度。如此低俗的广告,岂不破坏了两地在公众心目中的美好形象?连广告都如此低俗,散发着臭味,公众还能心向往之吗?
其实,"叫春"、"我靠"有歧义,会引起公众和舆论非议,广告的策划者和决策者一心数,说白了就是故意为之,就是想以歧义、非议来引起轰动效应,从而提高地方的知名度,进而达到招商引资、打造政绩的目的。由此足见一些地方的政绩冲动和出名欲望,为了所谓的知名度和政绩,已经无所不用其极。
广告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广告内容应当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我靠"、"叫春"这样的怪胎不打掉,下一个,不知道还会搞出什么样的怪胎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