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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我屁事”的被救者是否给惩戒

发布时间:2012-07-14 07:00  来源:京江晚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人常说,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何况是救了生命,犹如再生父母呢。然而,在救人者生死未卜的情况下,一句“关我屁事”,被救者冷漠、无情到何种地步,冷血到又何止是令人发指?

好人是为了挽救被救者的生命,才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可以说,被救者的生命就是英雄的生命换来的,一句“关我屁事”不负任何责任的回答,伤害的岂止是英雄本身,还有英雄的家人和有良知的公众。被救者的行为,不仅是对救人英雄的最大不敬,同时也深深毒害了“学雷锋、做好事”的良好社会氛围。被救者如此的恶劣态度及社会影响,岂能不对自身的言行付出相应的代价?

“英雄既流血又流泪”和“当好人吃亏”本来就是畸形不正常的社会现象,这不但会助长社会的冷漠和无情,而且也不利于公民整体道德素质的提高。因此,面对道德如此恶劣、低下而毫无人情味的不良公民,相关部门在表彰为救人而牺牲生命的好人的同时,是否对毫无道德可言“关我屁事”的被救者,也应该拿出点惩戒措施呢?以告慰为做好事而牺牲生命的好人,进而弘扬社会正气。这不仅符合公众对“好人有好报”的期待,同时也是相关部门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王俊霞

(作者:王俊霞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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