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岭先生《向天价补习班说“不”》一文(见9日京江晚报),读后颇有同感。这里补充再说几句。
暑期补习高价收费,可谓“季节病”,它从一线城市发端,“传染”至本市,并非始于今年暑期,只是今年似乎病得更加厉害了一点。此种乱象为民众所关注,必须予以根治,问题是,该谁去治呢?
培训开价太高,乃至出现“天价”,物价部门有责任对其监督管理。市物价部门相关人员在记者走访时说,“各类机构办的培训班,价格必须做好备案”。问题在于,这些培训机构的收费价格,实际备案了没有?目前备案比例多大?如何继续做好此项备案工作?如此等等。但备案不是目的,管理才是实质。按照政府管理部门的工作常规,物价部门对已经备案的收费价格,应当进行价格评估,若开价明显过高,必须审慎研究,合理限价,并监督落实;对未曾备案的收费价格,应本着对社会负责的精神,积极排除难碍,大力做好跟踪调查,并按照违规收费的相关规定,择其典型,严肃查处,且常抓不懈,以儆效尤。
按照相关规定,各级各类学校是不允许举办暑期补习班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责任使之落实到位。比如,发现出租校舍的,责令相关学校收回;发现“打酱油”的在职教师,则应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对其违纪行为严厉查处,绝不姑息。
在现行教育体制和考试制度下,学生及其家长其实是暑期补习市场种种乱象的直接受害者。对此现象,民众内心极为不满,企盼政府有所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