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丁立国联合30多位人大代表提出建议,要求禁止公务和官方宴请消费鱼翅。7月2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政策法规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已正式发函给丁立国,并表示有望在三年内发文规定公务接待不得食用鱼翅(7月3日华龙网)。
刚看到这则新闻的标题时,还以为此次禁止公务接待吃鱼翅与治理公款吃喝有关。众所周知,鱼翅实际上就是用鲨鱼的鳍骨加工而成的一种海产珍品,是中国古代的八珍之一。由于鱼翅的价格非常昂贵,吃鱼翅自古便是有钱人的专利,甚至成为一种身份的象征。所以,在吃喝风盛行、公务招待费用居高不下、老百姓对此极为不满的今天,像禁喝茅台等高档酒那样,叫停公款吃鱼翅等奢侈消费行为,实在是理所当然之事。
然而细读新闻,不禁大失所望。原来此次明确公务接待禁吃鱼翅,并不是针对公款吃喝的,而是迫于环境保护者的强烈呼吁,是为了保护鲨鱼物种和海洋生态的平衡。换句话说,如果海中鲨鱼取之不尽,海洋生态环境不因吃鱼翅而受到破坏,那么,这鱼翅的价格就算再昂贵,恐怕也将照吃不误的。
不过,失望之中也有高兴,毕竟不久的将来,这“烧钱”的鱼翅将会从公务招待的餐桌上永远消失,这将会为纳税人省下许多血汗钱。所以,面对环保卫士们的“歪打正着”,我们还是要为之鼓掌的。
但期待之中,我们仍想问:公务接待禁吃鱼翅为何要等三年?既然丁立国等人的建议有理,既然保护鲨鱼资源、维护海洋生态平衡迫在眉睫,为什么就不能立即禁吃鱼翅呢?在我们看来,只要相关部门下一条禁令,便能把鱼翅赶下公务桌,为什么不这样做呢?是为了照顾某些食客的肚子,给其一个宽限期,让某些人再多吃几顿,还是叫停吃鱼翅这样的事也阻力重重?如果有阻力,那阻力又是来自何方呢?是相关企业,还是什么人?
看来,相关部门有必要就“三年内发文规定公务接待不得食用鱼翅”作出解释,告诉公众为什么不先“立刻禁止”,然后再走法律程序,完善相关规定。否则,我们心中会很憋屈。吴应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