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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元养老金”提醒勿蹈老农保覆辙

发布时间:2012-07-10 07:47  来源:广州日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人社部专家建议退休年龄延至65岁。赵顺清

1996年,河南省邓州市民政部门在当地农村推行养老保险,参保农民一次性缴纳最低50元最高2000元的保险费,到60岁后可按月领取一定数额的养老钱。16年之后的今天,这事没人管了,已经60岁的村民也不知道该找谁来兑现养老金。即使是兑现,按当时缴纳100元计算,目前每月只能领取2元钱,事实上已失去了保险的意义。

其实,邓州农村养老金事件并不是邓州所独有,类似的事件如今全国大部分省市都有发生,而这又恰恰是1992年~1999年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变化的缩影。

1992年,当时的民政部曾专门出台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各地广泛开展。截至1999年底,参保人数约8000万人。但1999年国务院指出,我国农村尚不具备普遍实行社会保险的条件,叫停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并进行清理整顿,此后,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一度处于停滞状态,直到2009年国务院正式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为了以示区别,业内把1999年前的农村养老称为“老农保”,2009年之后的称为“新农保”。

“老农保”实施没几年后被迅速叫停,其教训实在值得总结。以今天的视野来看,“老农保”主要犯了这么几个错误。一是没有统一的制度设计。当时政府有关部门只是出台了基本方案,但对保险资金的管理、保值增值、养老金发放、信息披露等关键环节均语焉不详,导致各地做法五花八门很不规范。二是当时的指导思想是“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政策支持”,很多地方的农民在没有任何补贴的情况下参加传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退化为农民的自愿储蓄制度,失去了社会保险的应有的社会性和保障性特征。三是保险资金规模分散,难以实现保值增值。有的甚至为负收益率,严重打击了农户参保的信心。

2009年实施的“新农保”,较“老农保”最大的区别在于各级政府在财政资源上的支持与投入。此项改革事关民生大计,短短三年就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全国城乡参保总人数超过3.8亿,有1亿多老年人按月领取国家发放的基础养老金。但所谓“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推进“新农保”,一定不要忘记十几的前“老农保”的教训。

一是要突出保障性,扩大参保的范围和人群。农村养老保险的要义在于保障性和普惠性,需要不断扩大参保人员的范围,提高“新农保”的吸引力。在实践中,目前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中青年农民参保“冷”、大龄人员参保“热”的现象,应该以更大的力度动员和鼓励年轻人参保。

二是要适应当前农村的新情况新要求。受城乡二元结构影响,大部分青壮年劳力涌入城市务工,农村基本以老人和留守儿童为主,经济实力不强。“新农保”的推广,需要适应这一形势,切实提升其影响力。同时,农村人口老龄化越来越严重,会对新农保的后续健康运行造成巨大的资金运行压力,需要提前做好应对。

三是要实现参保资金的保值增值,提高管理的透明度。加强对参保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资金运用的收益率,是经济快速发展下对抗人民币贬值的唯一方法。(时卫干 中国社科院博士)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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