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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冠为何能“咬”了苹果一口?

发布时间:2012-07-05 07:00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漫画:过户。 新华社发 蒋跃新 作

    7月2日,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透露,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就iPad商标案达成和解,苹果公司向深圳唯冠公司支付6000万美元。本案调解协议于6月25日生效,苹果公司于6月28日向该案的一审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民事调解书。深圳中院于今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送达了将涉案iPad商标过户给苹果公司的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据新华社7月2日电)

    苹果商标涉嫌侵权,要追溯到2000年。当时,唯冠电子股份公司(唯冠台北)在多个国家和地区注册了iPad商标。同年,深圳唯冠公司在中国内地注册了iPad商标,当时苹果公司还没有推出iPad平板电脑。2009年,台北唯冠将其拥有的iPad全球商标权以3.5万英镑的价格转让给苹果。可是,唯冠电子无权处理其在中国大陆享有的“iPad”、“iPad及图”商标专用权。

    在两家公司利益矛盾不可调和的背景下,苹果公司和IP申请发展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将深圳唯冠告上法庭,要求其归还商标专用权,结果,苹果公司在一场官司中输了一审,深圳唯冠获得胜诉,这意味着苹果公司不仅可能面临天价罚单,而且也有可能失去在中国内地的iPad商标权,必须“改名换姓”。

    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关于执行(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非法经营额为侵权商品销售收入与库存侵权商品的实际成本之和;对于侵权人的原因导致实际成本难以确认的,视其库存商品的数量与该商品的销售单价之乘积为实际成本。”显然,工商部门可以依据这项条款,对苹果商标侵权行为进行处罚。现在的问题是,尽管与唯冠的八大债权银行认可的苹果赔偿金4亿美金,有着很大差距,但是,唯冠毕竟还是“啃”到了苹果的一块果肉。

    实际上,苹果被唯冠“咬”的同时,也在“咬”着其他国外竞争对手。无论是前些时候从思科公司巧夺iPhone,还是更早前夺得iOS,均是通过司法诉讼得到了想要的商标权。现如今,在中国的这个官司开打的同时,苹果和三星、HTC等企业也正在十个国家打着20多场官司。倘若官司胜诉,将有可能导致HTC、三星等运行Android系统的手机在全美禁止进口。正是因为苹果依靠美国国内的知识产权法疯狂地“咬”对手,才逐步打造成首屈一指的全球“手机帝国”。

    众所周知,商标是品牌的内核,也是无形资产的重要构成要件,它能给企业较长时间内带来超额利润,因此,被人们称为“永动的印钞机”。就目前而言,虽然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还不十分理想,大部分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也不强,但深圳唯冠面对如此强悍的跨国企业巨头,并且底气十足打起这起官司,表明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在国际化知识产权纷争中,不畏强手,据理力争,敢于动用法律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这个层面上讲,苹果被唯冠“咬”,为我国企业提高知识产权意识,以及运用法律来保护自身利益提供可贵的标本。

    唯冠“啃”到苹果,让我们看到了,在今后的世界产业竞争格局中,技术可以通过资金购买,拉平差距,但核心竞争力还在于创意和创新。没有自己的核心知识产权,即便掌握相同的技术能力,只能做些“山寨产品”,而哪怕你抢注了个有效商标,前景也未必乐观。唯冠走向覆亡,似乎印证了这一点。(吴睿鸫)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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