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扬中市民黄先生碰到了一件让全家都无比“郁闷”的事情:因为四舍五入,与儿子同校、中考分数低一点的三名同学(总分成绩分别为599.6分、599.6分和599.9分,四舍五入后均为600分),都被江苏省扬中高级中学统招录取,自己的儿子(总分600.4分)却落榜了,不得不掏出3万元“购买”择校入学资格。
(7月2日《扬子晚报》)
一个规则出台后,总会有人吃亏有人占便宜,这种现象是难免的。但像黄先生儿子这样明显吃亏的,除了怪运气太差外,也应该考虑一下这规则是否公平合理。
为什么镇江没有出现类似的“稀奇”事?很简单,镇江在出现同分现象后,超出统招计划指标招生,多收了近30名统招生,有效地避免了矛盾的产生,基本上做到了让考生在分数面前人人平等。
当然,扬中市招办也没有瞎搞,同分者是依据语数外的总分进行排序,这也是多年的规矩。但两个政策“叠加”在一起,却产生了总分高者被淘汰这一极不合理的现象。
为什么不能像镇江一样,牺牲一些择校名额,让同分者皆成为统招生呢?虽然扬中市招办有种种说法,却难免让人想到他们是以利为重,让人产生借机敛财的联想。如果不是,为什么不能大方一点、灵活一些,像镇江一样,让黄先生的儿子也能挤上统招的末班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