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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养老才是上策

发布时间:2012-06-30 11:45  来源:镇江日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一部关系1.85亿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26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明确了农历九月初九为老年节,并将“常回家看看”写进了法律。

(6月28日央视网)

修订草案已明确指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有数据显示,预计到“十二五”末期,全国老年人口将达到2.21亿。未富先老将会使老龄化、空巢化之类的问题更加凸显出来。

最近一段时期,有关部门也在积极想办法解决愈来愈烈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比如前些天热炒的延长退休年龄至65周岁,虽有各方人士出面表态称延长退休年龄是必然趋势,但延长退休年龄的计划还是在一片声讨中草草落空。如今明确农历九月初九为老年节,以及将“常回家看看”写进法律可以说又是为应对人口老龄化而采取的专门措施。

客观地说,不论是延长退休年龄还是立法“常回家看看”,这都是在将政府所应承担的养老责任转移到他人身上。尤其是立法“常回家看看”,更是将养老责任强行绑架给老年人的儿女。从这个角度上看,立法“常回家看看”虽没有引发群众的强烈不满情绪,但这种用孝道来绑架公民,来推脱政府职责的养老方案是不折不扣的开倒车。

既然有很多人质疑“常回家看看”的有效性,这就足以见得即使有子女愿意接手政府该承担的养老职责,这种立法要求子女“常回家看看”的养老方案在运行的过程中依然会有很多磕磕绊绊。即便真的有很多子女能够千里迢迢回到父母身边陪父母过一个老年节,但相比于浩大的养老工程,过一个老年节,“常回家看看”也只能是杯水车薪。

应对愈来愈烈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必须由政府部门挑起养老的重担。政府养老,这是文明社会的标志之一,也是真正的发展趋势。建立完善的养老保障体系,这本就是政府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将自身需要去做的事情转给老年人或者转给老年人的子女,是永远不能解决问题的。政府部门还是不要继续打别人的主意了,节省一下自己的开支,建立完善的保障体系才是上策。

(作者:刁博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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