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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站拥堵免费放行理应全国一盘棋

发布时间:2012-06-28 07:11  来源:新华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今年4月,交通运输部曾发布消息称,正认真研究重大节假日收费公路免收通行费有关问题,按程序报批后争取尽快实施。在全国性统一规定出台之前,北京市规定在端午节期间,高速路收费站前拥堵车辆过多时,将采取车辆免费通行措施,保护了司机的利益,保证了交通畅通,提升了公共服务形象与公路使用效率。问题是,节假日收费站免单并未变成制度常态,更没有形成全国一盘棋的良性局面。除了一些地方规定春节期间收费站间歇性免费放行以外,像北京这样规定端午节收费站拥堵免费放行的地方并不多。

交通运输部说,重大节假日收费公路免收通行费有关问题争取尽快实施。但是这个“尽快”有多快,仍然是个未知数。而且交通运输部的措词是“重大节假日收费公路免收通行费”,这意味着收费站免费放行只局限于春节等少数节假日,而其他节假日与双休日仍将继续收费。风物长宜放眼量,笔者认为,交通部研究收费公路免收通行费,不妨思路开阔一些,让利更大气一些。不仅重大节假日要免费放行,其他节假日、休息日也应予以考虑。即便不是节假日,如果遇到严重拥堵的情况,也可间歇性免费放行,以提高交通效率。

节假日收费公路免费放行,不仅是营造节假日气氛,更重要的是,节假日期间,外出旅游观光、探亲访友的人比较多,车辆集中出行给道路造成了压力,收费站车辆排起长龙、移动缓慢,不仅降低交通效率,增加司机、乘客的时间成本与交通成本,还让人们节假日的好心情一扫而光。虽说收费站节假日免费放行,给收费站提出了挑战,需要收费站提高工作效率与服务水平,还得“牺牲”部分经济利益。但这是公共服务部门应该做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车辆通过高速公路,他们与交通部门之间就是消费合同关系,交通部门理应为他们提供周到的服务。而且公路收费站并非单纯的经营性企业,带有公共服务的性质。对司机来讲,他们交钱享受不到良好的交通服务,既耽误时间,也影响心情,还会造成经济损失。收费站拥堵免单对司机来说是一种补偿与安慰,也是交通部门与收费企业理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当然,要把“节假日收费站免费放行”落到实处,交通运输部要明确监督处罚细则,避免某些收费站各自为政、阴奉阳违,以种种变通方式架空“节假日收费站免费放行”的公益内涵。笔者这样说并非空穴来风。比如,五部委去年发出清理公路乱收费的通知以后,某些地方仍然秉持“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钱”的山大王思维,甚至擅自延长公路收费年限。五部委的权威尚且被挑战,交通运输部如果不形成统一的免费放行制度,不提高制度执行力,某些收费站是否“听话”,仍要打个问号。

北京在端午节期间收费站拥堵时免费放行的积极意义不容否认,其他地方也应出台类似政策措施。更重要的是,交通运输部要就“收费站免费放行”制定严密的政策措施,形成收费站节假日与拥堵免费放行全国一盘棋的局面。从而确保道路畅通,逐步还原公路产品的公益属性。

(作者:叶祝颐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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