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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官员赌博不能免职了事

发布时间:2012-06-27 08:36  来源:红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广东梅州市五华县政协副主席兼财政局局长朱汉军邀7名官员在县城金朋大酒店聚赌,被警方查获。梅州市委书记朱泽君批示可先免职后查处,并在媒体曝光。(6月22日《广州日报》)

在官场,赌博并不是一件稀奇的事,更不是一件稀有的事。很多地方,都存在着比较严重的赌博之风。

官场赌博,不同于一般的赌博行为。除了好赌之外,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权力寻租,其中,不乏用赌博行贿、用赌博拉关系、用赌博买官卖官、用赌博争取单位和个人利益者。

就拿五华县的这次聚众赌博事件看,表面上,可能是一起普通的赌博行为,实质上,应该是一种权力寻租和变相受贿。

如果仅仅只看到朱汉军政协副主席的头衔,我们还能认定此次赌博只是一起好赌者之间的违法行为。但是,如果再看看朱汉军财政局长的头衔,可能就不是那么一回事了。因为,参与赌博的其他官员,或多或少都可能与朱汉军存在某种利益关系。妇联的,科技局的,县水利局的,基层镇政府的,他们能够陪朱汉军赌博,很大程度上可能是为了单位的利益,为了单位能够多分配到一些资金。因此,很难排除,他们的赌资不是公款。

而陪朱汉军赌博的两名财政局官员,其仕途的变迁,很大程度上可能就是在这种“赌”和“玩”的交易中完成的。期间,朱汉军“赢”了多少他们的钱,可能只有他们自己心里清楚。

毫无疑问,对朱汉军来说,愿意陪他“赌”和“玩”的,决不是这几个人,也决不是这么“偶然”一次。那么,到底有多少人陪他“赌”过、“玩”过,有多少人通过这样的方式给了朱汉军利益输送呢?要知道,除了他本人之外,其老婆也“积极”参与,等于家里开了两台只“赢”钱、不“输”钱的麻将机。

所以,对朱汉军聚众赌博事件,决不能单以赌博论之,也决不能仅仅免职就算处分,而应当顺藤摸瓜,看看他及其家人通过这样的方式,“赢”了多少不该赢的利益。而这些利益,不仅可以以赌博罪处罚,还可以与受贿、渎职、滥用公权等方面的问题挂钩。而“陪”朱汉军玩的官员们,是否存在用公款赌博的行为,也可以进一步调查和了解。如此,此案就不仅仅是一起赌博案,而极有可能是一起重大的经济犯罪案件。

官员赌博,说白了,除了一般意义上的赌博犯罪之外,很大程度上都伴随着经济犯罪、行贿受贿、贪污挪用等方面的问题。对官员赌博,只能比普通赌博更严厉地查处,而不能用官帽、官衔、行政处分、党内处分等代替。否则,就很难杜绝官场的赌博行为,赌博也会成为官场更加令人担心的腐败土壤。就象网友所说,使免职变成了一种带薪休假。(谭浩俊)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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