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团市委社区与权益工作部部长表示,《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规定》(下简称《规定》)目前正在制订当中。《规定》明确禁止机构为未成年人进行纯粹美容性质的整形手术和文身,认为整形和文身手术容易导致未成年人自身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异态扭曲。
(6月7日《新快报》)
亚里士多德曾说,“美貌比一封介绍信更具有推荐力”。古今中外,美貌作为一种财富早已成为社会共识。只不过,在工具理性的裹挟下,在快餐文化的侵蚀下,传统观念所认同的“自然美”可遇不可求,人们便把渴求的眼光投向现代科技,整形也好,文身也罢,都不过是一种“人造美”。
当以貌取人的社会心态与追名逐利的商业资本一拍即合,“整形热”的虚火便越烧越旺,温度也越来越高。随着自我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也不失时机地“众人拾柴”,整形低龄化趋势愈演愈烈。在整容行业良莠不齐、鱼龙混杂的背景下,缺乏甄别能力的未成年人过早地“身陷其中”,不可避免地会带来身心损伤。
未成年人由于身心发展的不成熟性,很容易走进“美丽”的陷阱之中,一味地追求被模式化的身体美,在病态的追逐中迷失自我。不论是对美的期望值过高,还是对身体部位的超常要求,抑或是对美的自我悲观意识,扭曲的价值观,让不少人端起了药罐子,走进“高科技”的手术室,试图将自己塑造成一个标准的“美人”。
在身体消费主义理念短期难以清除、在性别角色期待短时间难以扭转的情况下,约束整形和文身行为,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既有利于为“整形热”降温,也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