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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车只买国货何尝不可

发布时间:2012-06-04 07:00  来源:中国青年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今年2月工信部发布了《2012年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并面向全社会征集意见。此次《目录》所列400多款车型全部为自主品牌车型;最受关注的汽柴油轿车分类中,排量均不超过1.8L,绝大部分为1.5L或1.6L小排量车型,仅有上汽、广汽、华晨等企业旗下的少量1.8L车型。对越野车车型则明确,排量小于等于2.5升,多功能乘用车小于等于2.4升。

这份公务用车采购车型目录,不仅严格落实了一般公务用车发动机排气量不超过1.8L、价格不超过18万元等此前规定,所列车型竟然全部都是自主品牌,这无疑是最大亮点。在这份《目录》中,不仅没有大众、丰田、别克这样的合资品牌,更没有奥迪、宝马、奔驰这样的豪华品牌。公务车只买国货,这绝不是所谓贸易保护主义,而是汽车制造国的通行惯例——那些汽车制造业发达的国家,公务用车无不是自主品牌。因此,公务车应买国货,实在是一种非常必要的“与国际接轨”。

还不仅是“与国际接轨”,也是对现有相关法规的积极落实。去年公布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管理细则》,将“近两年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均不低于3%”列为一项明确的入选要求。而合资企业生产的几乎都是外资品牌现成产品,甚至连进行产品本土化改造的能力都很有限,根本达不到这一要求。其被排除在《目录》之外,当然是依法办事的结果。

更何况,无论是1994年的《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1999年的《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的通知》,还是2004年的《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的规定》,无不特别强调公务用车要使用国产车。只不过,这一规定从未得到过有效落实,以至于国产车在公务用车采购中的比例始终微乎其微。因此,公务车只买国货,不过是对既有法规迟到的落实。

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对国产品牌汽车进行扶持,不仅能在销量上形成直接利好,更是一种必要的政府示范。政府部门不能一方面出台各种文件与规划,支持国产汽车制造业的发展,鼓励国民更多购买低排量国产汽车,一方面又在政府采购上带头购买高排量国外豪车。任何产业推动政策,任何公民消费倡导,都应首先体现到政府采购上来,这是政府部门应尽的践行责任与示范义务。

由于国产自主品牌汽车往往价格相对低廉,功能更为实用,工信部以制定《目录》的方式将公务用车限定在国货范围内,因此更是减少“三公消费”、遏制公车费用居高不下的一个最有效约束。事实上,只要《目录》留下口子,哪怕只有极少部分国外品牌汽车,又或者再多重复几次公务用车要使用国产车,恐怕都没有实质性作用,国产汽车依然会屡遭歧视,公车消费依然会居高不下。公务车只买国货,就是一次很好的尝试,体现着政府理性的回归。(舒圣祥)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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