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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国民待遇”岂止是面子问题?

发布时间:2012-06-03 07:52  来源:镇江日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2月,日本环球旅行者河源启一郎在武汉丢失所骑自行车,警方3天内帮他找回车子,引发讨论。日前,河源接受采访表示,武汉警察之所以对丢车事件上心,是因为一个外国人在武汉丢了车是没面子的事,“中国人显然对外国人特别好,我希望中国人对彼此能更好一些。”

(5月31日《都市快报》)

河源启一郎的自行车失而复得,充分证明了中国警察寻找失物的效能。但问题也随之而来,自己人丢的自行车、电动车不胜枚举——同样是丢东西,差距为什么那么大?当事人认为这是“一个外国人在武汉丢了车是没面子的事”,但说到底,这还是“在华外国人”一直享受着的“超国民待遇”。

为什么会有这个“超国民待遇”?沈彬先生曾分析得很专业,“如果你是基层民警,在办理涉外案件时,动不动就报到公安部、最高检以及省外事部门,你会不会觉得‘压力山大’,进而‘不愿意管、不敢管’呢?”一切依法而来,自然就没有了压力,但“关键还在于中国基层警方办案的不规范,不能严格遵守中国法律,比如超期羁押、抓捕不通知家属、律师会见权得不到保障,乃至被刑讯逼供、‘躲猫猫’”,如此一来,窗户纸捅开,问题就严重起来。换言之,这就好比你丢个自行车,说理不说理都是接警者说了算,但外国人丢了自行车,说理不说理就当真是法律说了算。个中厉害,不言而喻。

有了自行车在中国神奇遭遇打底,河源启一郎于是认为“中国人显然对外国人特别好”。这话也对也不对:说“对”,例证太多,譬如3月15日,一名美国人在度假村养的两匹马丢失后,到北京市怀柔区雁栖派出所报案,当日,两名警察小跑20余公里,最终为其找回马匹——此情此景,令“报警难”等民间怨愤情何以堪?说“不对”,也有反证的时候,譬如前几日,北京交响乐团就“依据剧团管理规定及聘用合同相关约定”,对在列车上向中国女乘客做出不文明行为的俄罗斯籍大提琴首席奥列格予以除名,此后,网络上各种支持警方清除“外国垃圾”的声音不断,以致英国广播公司(BBC)5月23日有文章称,“中国对外国人排斥与敬仰并存”。此般分裂,是外人难以看得懂的事情。

严苛还是宽宥,不过硬币的两面,这个硬币的名字,叫做“于法无度”。外国人的自行车为何那么“金贵”,说穿了其实不是面子问题,而是怕找不到自行车反倒暴露出不堪的“里子”;外国人的无礼为何罚单沉重、网友直呼“痛快”,说白了也不是颜面问题,而是平日里翘脚骂人等“不痛快”的事情太多了,左右是个拉大提琴的,公权对你推搡辱骂,你又奈其何?

于国际而言,迄今没有一部《移民法》、也无“移民局”机构设置的开放式公共治理,确实少见。更值得反思的是,外国人的“超国民待遇”是滋生在怎样的土壤之上?洋人权益上的吊诡,国人会否“心有戚戚”?

(作者:邓海建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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