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与此同时,造反组织的“常委”们正处于焦头烂额之中,他们来往于华北局机关、二机部宿舍和北京医院之间,红色保密电话正与周恩来办公室、谢富治办公室和公安部门频频联系……直至7月4日下午,造反派不得不在华北局机关全体干部大会上宣布:李立三畏罪服毒自杀,自绝于党!同时留下遗书一封。
遗书上云:最最敬爱的毛主席:
我现在走上了自杀叛党的道路,没有任何办法来辩护自己的罪行。只有一点,就是我和我的全家绝没有做过任何里通外国的罪行。只有这一点请求中央切实调查和审查,并做出实事求是的结论。
我还有写给你的信,放在家里床单下。没有写完的,请要(派)人找出送你审阅。
致文化大革命的敬礼!
李立三
李立三死后,造反组织的权威人士放出风来说:6月21日李立三与李莎在汽车上分手时,他的“特务上级”李莎向李立三发出要他自杀的指令,意图灭口。安眠药是李莎交给李立三的。
华北局机关干部对李立三之死议论纷纷,纷纷要求查清其真正的死因。然而,种种解释都让人疑窦丛生。其中最关键的疑点,就是李立三服毒自杀的“毒品”,也就是大剂量的安眠药,究竟从何而来?
由于真正的知情人为数极其有限,所以始终没有得出合情合理的结论。而那“权威人士”的说法,显然是毫无根据的。
而据6月21日当时押解李立三夫妇的常某(批斗李立三联络站的北京地质学院学生)6月22日的交代称:
昨天李(立三)与李莎在车上对话:
莎:你什么时间来的?李(立三):十点来的。莎:(在)哪里吃饭?李:在机关吃的。莎:走了。李:再见。这是押解人常某写的李立三夫妇在车上的谈话内容。根本没有向李莎要“几副药品”的内容,更没有要安眠药的内容。
李立三服用安眠药有几十年的历史,这点我们当秘书的最了解。晚上没有安眠药,他不能入睡。华北局机关“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后,斗争的矛头首先是对着李立三的。
李立三一直处于激烈的思想斗争之中。当时,出于安全考虑,为防不测,我曾经给李立三的服务员胡玉珍明确提出要求:必须加强对安眠药的保管,每晚只给李立三两粒(这是李立三习惯服用量),不能多给。我说,出了问题,你要负责(李立三服用的药品包括安眠药,都是由服务员从北京医院取回,由服务员保管配发给他)。胡玉珍说,她是严格按照我的要求办的。后来,在李立三思想斗争最剧烈的时候,服二粒安眠药不能入睡,就找服务员胡玉珍要安眠药。胡玉珍对他说,李秘书早有交代每天只给两粒,坚持多要不给。第二天,李立三把我叫去,对着我大发脾气,追问我为什么不给他安眠药。我笑着回答说:“立三同志,我这是好意。”李立三更不冷静,向我吼着:“这简直是笑话,几十年风风火火我都过来了,难道还经不起这次考验?你不就怕我自杀吗?自杀是叛党行为,这点我明白,难道我能走上叛党的道路吗?简直是笑话。”表现得很激动。但无论李立三怎么发火,我始终是笑着向他说:“立三同志,请您原谅,这是我的职责,完全是好意,为了您好。”谈话只得不欢而散,他对我没有办法。
事后我对胡玉珍更加明确地要求:把安眠药保管好,控制好。这说明,服务员每天给他送两粒安眠药,他每天必须吃掉,不可能不吃或少吃积攒起来。也就是说李立三根本没有自带大量安眠药在身上的可能。
直到1983年,河北省委机关在整党中,又对涉及李立三自杀问题(因一些当事人在河北省直机关)进行过一番追查,同样毫无结果,不能自圆其说。
1980年3月,中央决定给李立三召开追悼大会前,中央组织部让李立三的家属子女看了李立在死亡时的医院“验尸报告单”,上面记载:身高1.63米(与实际的1.78米相差了15公分),体重56公斤。这显然也不符合实际,成了又一个谜。
所以,李立三之“自杀”,始终是一个悬案,成为“文革”乱世的一道不解之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