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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医事服务费能否缓解看病贵

发布时间:2012-05-30 08:48  来源:京江晚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将在三甲医院试点,取消药品加成、挂号费和诊疗费,建立医事服务费制度。(5月23日新华网)

初看到“医药分开”的标题,一个自然的反应就是:这下好了,医药分开,不再“以药养医”,病人的负担就会减轻了。可是且慢,这报道下面赫然还有一个“建立医事服务费制度”——据称按照医师职级确定患者在门诊的诊疗费,可有效分流患者,可笔者仍有些不安。

这让笔者想起儿时读过的一则寓言“朝三暮四”。主人养猴子,对猴子说:早上给你们三个栗子,晚上给你们四个,众猴“皆怒”;后来主人说,那就改为早上四个,晚上三个,众猴“皆悦然”。如果病人原来在“以药养医”中的负担,转移为这个“医事服务费”——那这和寓言中主人对付猴子的办法,又有什么两样呢?

(作者:朱志新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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