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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拿英国ATM机出错“不还钱”说事

发布时间:2012-05-29 07:20  来源:检察日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据英国媒体5月19日报道,英国一台ATM机日前发生故障,顾客取款时会吐出双倍数额的现金。此消息不胫而走之后,很多人赶来提款。故障持续两个多小时,200多名顾客取走现金。事后银行称错在自己,顾客不必为银行工作失误负责,不用归还多余的钱(5月21日《大河报》)。

看到这新闻,自然想到“许霆案”。同样的原因,都是ATM机出错,拿走了本属于银行的钱;但结局截然不同,英国的银行很大度,“错在自己,不必归还”,许霆却因为盗窃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激烈辩论之下,二审改判有期徒刑五年。“许霆案”发生之后,该不该还钱,我国社会是没有争议的,只是究竟该定性为民法上的“不当得利”,还是定性为刑法上的“侵占”或者“盗窃”,至今仍存争议。

“许霆案”的定性至今仍存争议,并不是我们拿英国ATM机出错“不还钱”说事的理由,因为法治社会讨论法治问题,应该在特定的法治语境下进行。在英国这次的ATM机出错“不还钱”的新闻中,我们需要注意的是,银行只是表示“不用归还多余的钱”,而并不意味着英国居民拥有多取出来的钱就是理所当然。因为在英国的法律体系中,在公众场所的ATM机上取钱,不属于秘密进行,不构成盗窃罪;银行也承认了自己工作失误,顾客多取钱占为己有是在对方过错之后,所以也不构成侵占罪;因此属于民法上的不当得利行为。

把不当得利作为专门的法律制度,主要是大陆法系国家。英美法系国家没有明确的不当得利制度,只是在具体的判例中吸收了“损人而利己乃违反衡平”原则,默认了利益受损方的“申请返还权”,但如果闹上法庭,还要区分复杂的主观心态和客观方法。正因为如此,英国银行由于自己出错导致ATM机出错,闹上法庭还真不见得能够赢得官司,加上当日有200多名顾客取钱,诉讼成本也会很大,因此银行只是权衡现实放弃了“申请返还权”罢了,这与银行是否处于垄断地位,银行是否谦卑善待顾客没有丝毫关系。

因此,拿英国ATM机出错“不还钱”来说中国需要还钱、甚至被判刑,没有什么积极意义,因为两国的法律语境不同。当然,如果以英国、中国类似事件的不同法律后果,来讨论“许霆案”的定性本身,呼吁取消银行的“超国民待遇”,实现银行与顾客真正的平等契约关系,促进银行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则是有意义的。郭文婧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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