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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童车模”为何令人愤怒

发布时间:2012-05-28 08:41  来源:新华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据《武汉晚报》报道,日前,一群童模出现在华中国际车展展台上,吸引了众人关注的目光。主办方称,这是童模首次出现在国内车展上。这群童模平均年龄7岁,最大的11岁;年仅4岁的周某某,是目前国内车展中“最嫩的车模”。另据报道,此前,这30名4至12岁平均年龄7岁的儿童车模还通过了车前造型、泳装T台秀两个环节。本来想将网络上疯传的照片转来,但实在不忍看到这些孩子在汽车前摆出各种pose供参观者照相的模样,那成人化的穿着和搔首弄姿,有小男孩甚至和穿着暴露的女车模一起展示……见此,笔者已由不满、不解、不赞同、反对转成愤怒了!

所以愤怒,是因为当下车展已经由女车模的薄露透,泛滥到了对天真无邪的孩童的侵袭。笔者非法律专家,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章总则中第五条有明确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教育与保护相结合。儿童车模出现在这种以促销为目的的车展上,很明显的“未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未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这种商业化炒作行为不仅是对儿童身体的过度消费,更是对儿童身心的粗暴践踏。

所以愤怒,还因为即使没有触犯法律,也请举办车展的这些人扪心自问一下,这样做合适吗?假如是你们自己的孩子在这里炫耀、展览和搔首弄姿的话,你们能同意吗?你们可能会说,孩子做这事儿感到新鲜、愿意和高兴,但家长对于无知孩子的这种认同无异于放纵。所以,从良知和人性的角度说,为父、为母、为人长者做此类事不仅让人困惑,甚至让人怒不可遏。

所以愤怒,还因为对有关部门的熟视无睹和默许。我想质问的是,这场嫩童车模秀是什么人批准的?开展后是如何进行监管的?媒体曝光后,为何至今无人追责?在我们大力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今天,在我们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今天,此举等同于一盆脏水泼下,污浊不堪却无人治理。

再有几天,六一国际儿童节就要来到了。六一期间,大人与孩子们玩耍、共餐和欢乐都是可以的,但必须是在保护的前提下进行。失去对儿童基本权力的保护的任何欢乐和赞美不仅苍白无力,而且虚伪透顶!我国是《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缔约国,相关政府部门理应保护儿童“不致受到任何形式的身心摧残,伤害或凌辱”。

为此,笔者再次呼吁所有合格且有责任感的父母:保护孩子,远离车展;呼吁有关部门,绝不手软,管管!

(作者:王旭明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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