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评论  >   你言我语

公务员为民服务不只是“免费擦鞋”

发布时间:2012-05-26 07:00  来源:新京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5月15日,深圳市25家市直机关的公务员走上街头,开展50余项形式多样的便民利民志愿服务,其中擦鞋成了志愿服务展中人气很旺的项目(5月21日《中国青年报》)。

对于公务员“为民擦鞋”,有人批其“作秀”、“不务正业”,不过,只要不影响本职工作,公务员抽出点空余时间为民众提供额外服务,是好事一桩。其实,类似这种公务员“不务正业”在国外也有,例如,总统在慈善晚会上当接线员,市长亲自上街扫地等。公务人员应以为纳税人服务为荣,而不仅局限本职。

令人担心的,是“为民擦鞋”之后,公务员能否将这贴心服务纳税人的态度,带到其日常工作中去,贯穿其职业生涯的始终。

当下,仍有不少政府机关的服务意识依然淡漠,政府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依然存在,在许多民众中存在着害怕与“公家”打交道的心理。可见,让公务员偶尔上街从事“擦鞋”等志愿服务并不难,难就难在让谦卑与关怀的服务精神在公权机关真正普及。

公务员在政府机关供职,一举一动影响着民众利益,代表着政府的形象,哪怕一个眼神、一句话。一个现代政府,公务人员理应摆正自己的位置,给纳税人以无微不至的服务。

把纳税人当成“上帝”,正是公众对于公务人员的期待。为民办事少一些教条,多一些人性化,不是居高临下,而是平等尊重,作为一个公务人员,理当将此作为自己最基本的要求。

“为民擦鞋”固然是好事,但不能止步于此,公务员应当将此作为日常工作的对照,将“为民擦鞋”精神发扬光大。同时,提高公务员的服务意识,也不能全寄望于其个人的责任心,应在制度上强化对公务员服务民众的考核和监督,如建立严格的行政投诉制度,让人大代表、新闻媒体参与监督等等,如此,硬性制度保障下的“要我服务”,比起基于公务员自觉的“我要服务”,显然要可靠得多。(于平)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分享到:

金山论坛】 【返回新闻中心】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
内容页统计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