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帖称,他在河南省焦作市郊区看到一起交通事故,两辆电动车相撞,两名伤者均后脑着地,昏迷不醒。他忙拨打110报警,并拨了120急救电话。此时,正好有一辆警车经过,他对警车使劲招手后,警车在事故现场边停了下来。但据这名网友说,警车上的两人下车查看后表示,“我们是温县的,不是焦作市的。”说完就上车离开了。最后,120赶到,受伤的两人及时得到了抢救。
(5月18日《中国青年报》)
按常理分析,路上碰到交通事故,若是急救伤员,遇到警察的话,这是不幸中的大幸了,这意味着警察可以帮忙解决问题,起码在现场帮助指挥一下,稳定一下伤者情绪是没有问题的。但这两位警察看到伤者后,首先拿管辖归属地说事。在这种场合下,抛出这一言论,在外人看来就是想撇清责任,警察的职责身份全然不顾。
从伤者昏迷不醒的情况来看,警察即便有公务在身,也要先顾及伤者,就近送进医院或帮忙维护现场,毕竟救人要紧。警察的身份不同于常人,尤其是在道德滑坡的今天,不少人对伸援手之类事情避之不及,唯恐被人“讹”到。在这种语境下,作为人民警察当拿出奉献精神,身先士卒做表率作用,而不该首先想到为自己找借口。
他人见伤不救我们可以指责其素质低下,但警察见伤不救似乎更让人心寒。警察是百姓的守护神。曾几何时,有困难找警察是我们挂在嘴边的一句话。而这两名警察的表现无疑让人失望,已经违背了《人民警察法》的相关条例,可以说是工作上的失职,理应受到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