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公安部早在2008年就确定将“12110”作为全国公安机关统一的公益性短信报警号码,但至今该短信报警号码仍鲜为人知。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程人华解释称,这完全是技术性问题:当年由于受通信运营商的制约,“12110”无法在全国推广,只在部分省区市试点。(5月13日《中国之声》)
在垃圾短信无孔不入、定制服务水深千尺的今天,全国统一公益性短信报警号码迄今“不明不白”,仍“受通信运营商的制约”而无法全国推广,这殊为诡异。警讯通畅与否,表面看是技术问题,实质却是安全之虞。公安部早在2008年,就确定将“12110”作为全国公安机关统一的公益性短信报警号码。12110短信报警平台的建设,是公安机关为了残障人士尤其是聋哑人士提供便利报警的举措,也是为了对一些群众在特殊情况下无法用电话报警方式进行报警的一种补充。
遗憾的是,4年过去,这个号码仍是“藏在深闺人未识”。难在何处?据说一是因为短信丢失和短信延时比较严重;二是由于事发地不清晰,接警员需要重新询问地点再分流移送报警,这不仅影响了警方的处置速度,也不利于群众及时获得救助或帮助;三是“短信报警是要收钱的”,电信营运商每条1毛钱。这些问题听来让人如坠云雾:报警信息又不是过年群发的拜年短信,何以丢失并延时严重?技术扩容是多大的难题?短信接警不能短信回复并技术定位——非要让报警者当着歹徒的面“据实回答”?至于“一毛钱尴尬”,财税宽裕至此,即便运营商不松口,报警短号真好意思死在一毛的门槛上?
有人质疑,报警平台建设与通信运营商利益的抵牾,何以迟迟未得平缓?4年倏忽,为公众救危解困的短信平台仍是千疮百孔,这究竟是谁的责任?如果这个问题很难回答,不妨换作另一个问法:4年间,如果有畅通高效的短信报警平台、全国皆知的渠道知晓率,千千万万的警情中,有多少危机变为转机?
随着通讯信息化时代的到来,支持短信报警,已成了报警技术更新换代的必需,这也是信息社会风险管控中的重要环节。可以肯定的是,一个简单便捷的号码,能支撑起许多人危急时的求助需求。如果110能成为语音与短信报警的统一系统,如果短信报警能有更扎实的技术与资源保障,如果类似“一毛钱”的愤懑不至于横亘在公共安全之上——那么,“短信报警号4年无人知”就不至于演绎成闹剧一场。(邓海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