虬客突围(《点石斋画报》)
1894年初出版的《点石斋画报》上,有一则“虬客突围”的新闻,讲述的是晚清发生在镇江英租界附近的一起“全武行”。事件的起因,是一名应试下第的武生在此随地小解:
镇江某武生,南官应试,下第归来,至关码头上,行未数武,忽尔小遗,为巡街捕所见,潜至身旁,以无情棍作当头棒喝。生惊愕回顾,捕又举棍欲击。生侧身闪过,夺棍回殴。捕知力不敌,忽吹号叫众捕齐集,将生团团围住,竟如项重瞳之被困垓下。正在孤掌难鸣进退维谷时,突有一五十余岁之虬髯叟,身长七尺,面黑睛圆,入围排解。捕急欲扭生,略不之顾,叟举手一推,一捕已掀出数丈。众捕大怒,一齐踊上,欲拘叟同至捕房。叟两手各按一捕倒地,已不能转侧。他捕见此情形,哀哀求恕。叟掀髯大笑,与生偕出。生叩问里居姓氏,已如疾鹰飞隼,不顾而去。
这则新闻写来,颇有点武侠小说的范儿。所谓巡捕,就是旧时在租界内维护治安的警察。随地小解固然很不文明,但巡捕却因此而行凶,实在有点“狗仗人势”的味道。要知道,当时的巡捕固然有洋人,但更多的还是华人。如果不是仗着洋人的威势,他们又是凭什么在租界内作威作福呢?
这起“全武行”没有产生严重后果,很属幸事。但1904年5月26日出版《警钟日报》上的另一桩殴斗事件,受害者就没有这么幸运了。这则新闻题为“倚外伤人”,读来令人发指:
前日怡和船上水,有小工误将上水船货抬至趸船。船中水手乃责以偷货,不容置辩,痛殴之,并捆缚于趸船柱上。忽绳断,小工即跑。水手见其逃,追之。其时缚手之绳未断,两手背于后,追将及回,跌于泥水河内,头面下陷,气闭而死。当由家属喊控洋务局,即令次日由丹徒县会验,断恤百元,令家属收殓。
怡和轮船由英商经营。一起人命官司,最终仅“断恤百元”,实在令人惨然。这则新闻的访员由此而发出了这样的感慨:“呜呼!冤哉!小工抬货时非一人也,平日做工,又非一日。而水手依仗西人之势,痛殴之不已,又缚之。虽未殴之死,其死之由,实迫之使然也。如此草草抚恤,遂足以抵其命乎!”
洋人势力之焰,从光绪三十年(1904)出版的第5期《南洋官报》上的一则新闻,也可管窥一斑。这则新闻的题目是“查询冒牌”:
近年以来,内地商铺敢于冒挂洋旗者,以离商埠较远,地方官无从稽考,故得以售其欺也。乃镇江府属丹阳县有惠大牛皮栈,为上海人许同林所设,已历四年。去岁忽焉招牌上添写“德商”二字,运办货物,一概不完厘金。经丹阳县杨襟山大令访系冒洋商旗号,据情禀请常镇道郭观察函询德领事,该栈是否洋商,查明作复,以便遵章办理云。
商铺为什么要打着洋商的旗号呢?透过这则新闻,答案不言自明,洋商可以“不完厘金”。厘金是清政府向商户征取的税收,凭什么洋商在华经营,就可以不完厘金呢?这个规定实在是丧权辱国,难免会让商铺动起歪脑筋,钻起空子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