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保险专业的黄红,经过4个多月的努力,一路通过公务员笔试、专业考试和面试,面试和总成绩排在青海保监局专业监管岗位第一。最后却被该局人事处告知“因性格内向”取消录取。另有两人也是最后关头分别被以“年龄太小、协调能力不够”为由取消录取。(5月10日 《中国青年报》)
黄红面试和总分均为第一,按常理已经是“过了五关斩了六将”,至少走完了“纸面”上所有该走的选拔程序。如此“形势大好”,寻常而言,不仅是“胜券在握”,更是“铁板上钉钉”了。可所有的付出和庆幸,最后却被一句莫名其妙的“因性格内向取消录取”瞬间击溃。能够想见黄红心中的沮丧和失落,所以她那绝望而无力的呼号“我不再相信考试了,这次我伤透了”愈发引人共鸣。
招录的确是一个“低者难进”的过程,它对报考者高标准严要求也无可厚非。但从另一方面讲,考生也有考生的权益,对事关他们切身利益,牵连考试公平的招录资格及标准等信息,“招录者”不应玩“隐性标准”或“翻云覆雨”的游戏。
比如,黄红报的岗位算得上对人性格要求的只有一句“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可循。而最后黄却因“性格内向”被拒。这两项都是异常玄妙且模糊的概念,人之性情千姿百态,既非“内向”“外向”便可绝然划定,也不是“内向”就意味着“不会沟通、能力弱”。不厘清个中微妙区分,贸然以主观的“性格评语”便欲淘汰一个综合评分已位列第一的人,显得颇为草率。
青海保监局人事部门尚以涉及“保密原则”为由闪烁其词,不愿说出黄如何会被认定“内向”,又如何“不适应岗位要求”的具体理由。也就相当于,黄红等人因几个玄乎抽象的性格评语失去了录取资格,却无法得到任何公开正式的解释。这种“囫囵吞枣式”的拒绝,会让考生宛若吃了黄连只能往肚里咽,像一只脆弱的鸡蛋在招考部门所竖起的“信息不对称”高墙面前申诉无门,渺小而卑微。
然而,更令人尴尬及忧虑的却是,公考之所以引入标准化的笔试和面试,就是为了规避主观因素所带来的错谬及随意性,这种程序化的操作流程较好地保证了招录的公正公平,而青海保监局所独创出的“性格内向者出局”则无疑颠覆了此种机制化的招考立场,重新将公考带入了“以主观代客观”的旧有陷阱之中。
所以,这起“拿性格说事”的招录风波,也促使相关部门要回过头来再次全面审视现有的公考招录链条。因为对通过笔试和面试的人进行“走访考察”,也已是整个招录过程的一部分,现在任何公务部门对拟录取的考生都会回其单位对其进行“了解”,《公务员法》对此亦有规定。问题在于,不像之前的环节都已有足够标准化的测评方式可依凭,这种“后录取阶段”的考察尚无一个规范的程序可遵循。如何考察,如何才算“不合格”,都并不清晰具体。黄红等人的遭遇,恰恰暴露出这一招考机制上的深层缺陷。而倘若不借此寻求完善补救之道,恐会有更多考生倒在此一“制度漏洞”面前。
当然,刻下最要紧的是,青海保监局应该对他们所谓的“考察内容”予以公布,对决定“取消录取”的理由也要给出个详尽明了的交代,不能一句空口无凭的“性格内向”就把人打发。(王艳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