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从5月10日零时起将汽油、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330元和310元。针对国内成品油价格“涨多跌少”的质疑,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内汽、柴油价格与国际市场趋势总体上一致;根据现行成品油价格机制,国内油价必然是“涨多跌少”的。
(5月10日《齐鲁晚报》)
“涨多跌少”,俨然成为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的表征与属性,并且,具备一定的市场经济规律特征——一把尺子“量”涨跌,三地油价为标杆;甚至内含民生情怀——成品油价格每次到上调时,都非常慎重,并适当延后;每次下调,只要条件一成熟,马上下调,从没有延后过一天。而且,时常涨得不“满”,跌得彻底。可是,当层层剥开市场经济外壳之后,呈现给公众的却是一个伪市场的“内核”。
首先,让我们剥开“涨多跌少”的机制性诱因。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规定:国际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零售价格。专家诠释,假如以22天三地原油移动均价100美元/桶作为基准,当价格上涨4美元至104美元/桶时,成品油价格可以上调,而上调后,104美元/桶将会成为新的基准价格,国际原油下跌幅度需要达到4.16美元,才能再次满足4%这一调价条件。这就造成了一段时间内油价上调与下调的不对等。
再让我们剥开“与国际油价接轨”的吊诡。财经评论员叶檀撰文指出,存在严重风险溢价的布伦特油价是成品油定价挂靠油种之一,价格相对偏低的纽约西得克萨斯中质原油(WTI)却被排除在定价体系之外,人为抬高国内油价。此外,中国的成品油定价机制,硬生生把定价权让渡给了国外市场,在原油期货等市场立于必败之地。原油期现货交易者建立模型,盯着作为中国定价标杆的布伦特、迪拜、辛塔三地的原油,当三地价格变化接近4%时,就大规模囤积或者出手原油,如此明确的调价预期,让中国油品市场成为全球交易者的大蛋糕。
伪市场有时能够“以假乱真”,尤其是在市场经济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在公众参与制定公共政策缺失的情况下。现行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是一个没有事先征求公众意见的“早产儿”,在运行的这几年里,一直在伪市场经济的呵护下成长,致使油价成为“巨人”,油企成为“巨头”,短短几年就进入“8时代”。与此同时,在国际油价话语权及定价权方面,碌碌无为,或者说,根本就不想有所作为,坐收油翁之利,甚至以“内外有别”的油价向国际市场“贱卖”。
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正在酝酿中,市场与民生两大要素要充分“发酵”。有人指出,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要体现“市场性格”——尊重市场规律,强化市场主体,发挥市场作用。有必要提醒的是,一定要去伪存真,拒伪市场元素于机制外。同时,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更要拥有“民生情怀”,民生元素是成品油及其价格的“添加剂”,可以改善其“品质”,提升其市场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