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红毕业于中国人大保险专业,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考试、面试和体检,面试和总成绩排在青海保监局专业监管岗位第一,后被告知性格内向取消录用。对此,青海保监局负责人称招录符合要求,经得起监督。
(5月10日《中国青年报》)
一份公职,又不是招聘“交际花”,何须八面玲珑、左右逢源?从来欲加之罪,就不患找不到理由。黄红的“临门一脚”,竟然惜败于莫须有的“性格内向”。且不说保监局专业监管理当“敏于事而慎于言”不说,究竟性格要“内向”到何等地步才连基本工作都胜任不了?这个充满自由裁量意味的说辞,既不够专业,也太过荒谬。
倒是招考流程中的诸多“蛛丝马迹”,让人对招录公平产生无尽遐想:譬如说黄红性格内向,但曾亲自接待过青海保监局考察组的黄红上司孟经理认为,“这个理由就是找茬儿,根本就不切实际”;譬如同时被拒录的郭华东,栽在“年龄太小”的理由上,但问题是,“报考初审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也通过了,最后认为职位不匹配是否太荒谬?”;至于另一位因“协调能力弱”而被拒之门外的岳太杉,在他被电话通知取消录用之后,申请考察复核之前,招录方曾在电话里向他表示,可以由青海保监局党委出面推荐他去青海保险公司工作——是“虚心”还是“心虚”?
离奇的拒录理由,组成了传奇的招录悬疑。青海保监局负责人称招录符合要求,经得起监督,那么为何要拿“保密原则”当挡箭牌,拒不解释、也不辩驳?性格与年龄要求既然不在招录规章之内,回头又以此当做拒绝的证词,此般“无中生有法”符合公务员招录的哪条“要求”?退一万步说,即便这监督的岗位是“性格”需要,那么,招录方也有必要向公众证明两点:一者,既有岗位上的公职人员都是“外向”者,且性格与工作业绩有着直接与必然的关联;二者,必须有专业的心理等专家学者给出权威结论,而不是少数官员“目测”即阖棺定论。要想证明此次招录的公平与正义,于这二者而言,缺一不可。
在“萝卜招聘”蔚然成风、“拼爹拼权”司空见惯的当下,即便青海保监部门的招聘清白无虞,也当接收公众合情合理的质疑。尤为迫切一个问题是:不仅是公考,硕士、博士招生等诸多考试中,笔试成绩很好而在面试中被离奇“翻盘”之事并不鲜见,最后往往因难以取证而不了了之。那么,面试裁量权,是不是过于自由?应不应规范一个稳态的“度”而预防过滥的“哑巴亏”?
今天,公考已成为寒门之士最主要的上升通道。公考公平,不仅直接关涉行政效能与风纪,更关系到社会阶层的有序流动。还有什么不能成为公考拒录的理由?问题如此悲怆,与其说这是公招乱象中的纠结,不如说这是制度变革的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