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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副处级就该被挖祖坟?

发布时间:2012-05-14 08:02  来源:网易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日前,一河南政协常委微博实名爆料,称当地只铲平民祖坟,而村里在统计副处级以上官员名单,“副处级祖坟”可不动。没当上副处级,祖坟就被挖。盛世的荒谬之事,这又是一件。

近日,河南政协常委赵克罗实名发微博,炮轰南阳市集中整治墓葬的行动,称当地只铲平民祖坟,而村里在统计副处级以上官员名单,“副处级祖坟”可不动。镇工作人员说:“这个没有明文规定,只有知名人士墓的说法,反正我们听上面的,要是领导打招呼就往知名人士祖坟上靠吧。”(5月7日央视网)

尽管赵克罗删除了第一篇微博,后发微博致歉,说自己原发微博部分失真,即省里领导的说法和“副处级祖坟”的说法只是口传,没有明文规定;但我认为南阳“副处级祖坟”的做法却是真实的。有的事情做得说不得,可以口传,但不能明文规定,明文规定就有了白字黑字,落了把柄,这就是南阳的“聪明”做法。说是真实的还有,一是赵克罗老家的村支书告诉他,他作为河南省政协常委,也算是副处级以上的官员,祖坟可以不刨;二是镇工作人员也说,只有知名人士墓的说法,反正我们听上面的,要是领导打招呼就往知名人士祖坟上靠吧。这个“知名人士”的说法就相当的妙不可言,一个村庄能出一名副处级官员,还不算“知名”吗?当然算,有些村庄百年也出不了一个这样“芝麻官”。再说,“领导打招呼就往知名人士祖坟上靠”,说明这个“知名人士”的伸缩性还是比较大的。不过领导往往是不会轻易打招呼的,能让领导打招呼也就不是一般人。所以说,河南政协常委举报南阳市整治墓葬只铲平民祖坟的说法,应是十之八九。

值得关注的是,南阳此次专项整治是有范围的,比如城市规划区、产业集聚区,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铁路、三级以上公路主干线两侧1公里范围内的坟墓。显然坟墓在这些地方,都有碍于观瞻。这让我想起了家乡的一件事,沪混高速公路从村后穿过,离村一里远的地方,也就是高速公路的左侧是鳞次栉比的坟墓。同样是口传,说是省领导坐车路过此地,看到这大大小小的坟墓,心里很不爽。于是乡里派人到各家各户登记,要求在离高速公路近的坟墓一律迁走,如不迁走的,就派人铲平。我奶奶葬的地方就是迁坟的范围,于是只得请乡亲们帮忙迁。之后乡里花钱请人栽树,遮蔽了远一点的坟墓。所以,这“省里领导的说法”虽是口传,但也有可能是真实的。

那位镇工作人员说,刨祖坟这事儿不好办。这事确实不好办。尤其是在这个讲究风水的国度上。乡村民风纯朴,至今还流传着,谁家有人升官发财,人们就会说:“他家祖坟冒青烟了!”其实官员要比平民百姓更信这些,不管到哪里,看到占地大,又豪华的墓,大多是官员家的祖坟。比如《潇湘晨报》报道的某地官员墓地奢华似皇陵,雕龙刻凤,占地约两亩。有的官员不仅祖坟豪华气派,而且连自己的“活人墓”也讲派场,重庆市烟草公司原副总经理冯文超(副厅级)斥巨资为自己修建“活人墓”,并树碑立传,刻写“官爵至五品”等碑文,其“活人墓”占地约1亩,墓地由墓穴、天井坝、围墙、海坝、绿化带、堡坎、专设电线、地下管网和公路等组成。据修建“活人墓”的一位包工头说,仅围墙和天井坝就花了10万元左右。可见,浪费资源,葬坟占地大的不是平民,而是官员,整治应从官员开始。再说,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如那位镇工作人员所说的,“领导要是带头刨,大家一看那决心,才能落实下去。”

在南阳为官,真可谓洪福齐天啊!上可福及祖先,下可荫蔽子孙。如果按照南阳的做法,副处级就是知名人士,那么,南阳就是“知名人士”辈出的地方。一个地级市,副处级以上的干部少则几百人,多则上千人,如果加上南阳籍在外工作的副处级以上干部就更多。其实“知名人士”不刨坟的规定,是权力蛮横,是当了官就高人一等的遮羞布。南阳将特权延伸到了阴间,又一次让人大开了眼界。

平民的祖坟可以刨,副处级的祖坟不能刨,这种“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做法,毫无疑义,只会激化矛盾,进一步影响干群关系,影响社会和谐。

(作者:洪巧俊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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