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评论  >   你言我语

“房闹”的根子是楼市不健康

发布时间:2012-05-12 07:00  来源:扬子晚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上周,杭州的几家楼盘很热闹:5月3日,昆仑天籁老业主拉横幅“房闹”开发商;5月4日,中豪四季公馆老业主举手牌静坐“房闹”开发商,同一天晚上,因不满开发商大幅度降价,镇海保亿丽景英郡售楼处,约400名业主堵在门口,讨要说法;5月5日,江南铭庭老业主,也聚集到售楼处,摆花圈“房闹”开发商。而在南京的春季房展会上,扮成“麻匪”,拉出横幅的维权者更是夺走了展会风头,不少南京楼盘也经历了或者经历着所谓的“房闹”风波。

 房价太高,老百姓不愿意。调控政策生效了,房价下降,业主不愿意。这真是矛盾,从这一个断面,可以看出当下改革的一个难题:在利益的重新分配过程中,各个利益关联方都有自己的利益诉求,一旦改革到了自己的奶酪,都会发声。

 就事论事的判断,是比较简单的,这也是一些专家谴责业主不理性的原因。从市场经济的角度,无论如何业主都没有抗议开发商降价的理由,但这并不意味着业主就是愿赌服输的“赌徒”。在我看来,“房闹”有别于“职业医闹”。在开发商和业主之间,业主始终处于权利不对等和信息不对称的弱势。过去几年房价上涨的“单边市”让业主们无法正视房价将向下拐的现实,主管部门的暧昧态度,也使得购房者产生了错误判断。综观历次调控,制定的调控目标始终都是“稳定房价”和“抑制房价上涨过快”,几乎未提到“降”字。而少数地方政府为了保障地方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也经常是对房地产暴利重骂轻打、明打暗保。如此这般,叫购房者如何相信房价会跌,而且跌得这样厉害?

 事情没落到自己身上,都会表现得非常理性,但如果自己是当事人,恐怕就不会这么轻松了。举全家之力购买的一套“刚需”房产,还在图纸、楼花阶段就白白损失了数十万元,确实心里抹不直。“一句愿赌服输”,恐怕不能让业主释然。买房子不全是投机,怎么就成赌博了?

 去年上海、杭州就发生过多起“房闹”事件,因之而产生的购房纠纷官司渐多,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做好房地产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对于买受人请求解除商品房合同纠纷案件,要求严格依法审查,对不符合解除条件的不能解除。然而,这项公共政策出台后,立即遭遇社会各界的强烈质疑,普遍认为目的是减少退房,袒护开发商。这也可以看出民意的纠结。

 如果我们是一个成熟的市场经济社会,那么,出现“房闹”,自然不会有多少市场,毕竟契约社会,自有其规则使然。但因为围绕着购房,有着诸多影响公正的因素在起作用,作为消费者,明显处于信息不对称、权利不对等的状态,一下子就损失了数十万,事情落到谁头上都很难接受,这也可以看出开发商获得了多少暴利。那么,市场经济社会难道会保护、纵容这样的暴利吗?这也是必须追问的。

 正因为市场的不规范、市场竞争的不充分,使得政府部门的行政权力不是仅仅的裁判权,而有可能和开发商合谋,政策导向也往往被利益所左右。在这种情况下,在出现房闹的时候,政府部门为了稳定计,就不能简单地置身事外,当甩手掌柜,尽可能地居中发挥影响力,应当建立矛盾协调机制,让业主与开发商在独立第三方的协调下,进行友好协商,从而让当事双方互退一步,达到利益平衡,从而从根源上化解矛盾,减少冲突。

 房价涨也好,降也好,都涉及民生,是关乎百姓重大利益的大事。在市场已经不理性的前提下,一味地强调老百姓的消费理性,恐怕并不客观。政府部门要早做预警,同时,也做好开发商和业主之间的利益协调,尽可能地将矛盾化解。该谈判的谈判,该施压的施压,该救济的救济,不能既做“土地财政”的“热心老板”,又做“房闹风波”的“甩手掌柜”。房市的背后,一直有一只权力的手在挥舞,希望这只手继续发挥作用,把市场稳定好,把百姓损失降到最小。这个要求,不算过分吧?(江苏 肖余恨)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分享到:

金山论坛】 【返回新闻中心】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
内容页统计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