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的突然死亡,使年近六旬的柳乃华走上了信访之路。对于柳乃华来说,“信访”并不是一个陌生的词汇,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他一直在和“信访”打交道,不过,此前他一直是“信访”的接待方信访局局长。(5月4日《中国青年报》)
福建省寿宁县原信访局局长柳乃华走上信访之路,作为新闻的看点几乎已经无以复加。在上访遭到“围追堵截”的社会现实下,信访局长上访,并采用了下跪的形式,舆论为之哗然在所必然。但是,且慢被信访局长上访这个夺人眼球的看点一叶障目,将此当做“上访难”来解读。实际上其中另有看点。
在已知的相关情节中,笔者注意到这样一个细节:“3月28日,在宾馆等待了近10天的柳乃华等人没有得到警方的任何消息。此时,柳乃华的外甥觉得一直等下去不是办法,他提出意见信访。”对于一个涉及到人命的案子,柳家人觉得10天时间就等不下去了,就要另辟蹊径。而“对于外甥的提议,柳乃华正是基于自己此前的信访接待经验,认为‘信访是一个有效的途径’”。这段情节不管有意无意,却给了人们一个暗示:上访不一定是上访者在长期遭到相关部门的无理拒绝,在走投无路下的无奈选择,而是在相关部门在短时间内还没有作出结论时,用信访施压。原信访局长柳乃华将此作为“信访接待经验”,无意中是在变相为相关部门开脱。实际上,哪一个上访者会因为经不起10天的等待就踏上信访之路?
近10天没有得到警方的任何消息就开始上访,原信访局长柳乃华对信访的亲身示范,无意中把上访者的普遍诉求和苦衷演绎成无端的焦虑和冲动,抑或是对相关部门先入为主的不信任。毕竟案发才10天,怎么能要求警方必须给出准确的结论?这就让提出诉求一方显得无理,也就把上访的因素引向急躁情绪下的过分要求,过分要求就是无理取闹。突出投诉方的过错,势必减轻受理方的责任,甚至可以让“截访”显得情有可原。
笔者不想过分质疑处在极大痛苦中的柳乃华。但他作为曾经的信访局长,如此演绎一段上访的“故事”实为不妥。也许正因为您曾经是局长,导致您受不了等待10天的委屈,说到底还是有点权力意识在作祟的。这是普通百姓无法仿效的。就算您对警方的结论持怀疑态度,还有许多法律途径可以走,没有必要一下子就采取在政府门口下跪的举措。假如将此作为访民的范本,不但抹杀了普通访民上访路上的千辛万苦,更把百姓在走投无路下的上访变得更接近于无理取闹。您又是上访又是下跪,只因在事发近10天时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换做普通访民,又能获得多少同情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