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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假证顽疾需铁腕保障

发布时间:2012-05-06 07:54  来源:京江晚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诸如“快速办证”、“无抵押贷款”等小广告在街头时常可见,但轻信这些小广告的后果往往就是上当。日前,镇江新区一位女子由于轻信所谓的“办证”广告,被骗去6700多元。记者在街头随机拨打了5个“办证”广告电话,发现对方不约而同地要求记者先提供手续费,随后才能提供“服务”。

  (5月3日《京江晚报》)

 假文凭、假证件广告的泛滥,已成为社会的一大公害,不仅给整洁的市容“抹黑”,暗藏的“诈骗”等违法内容也令人猝不及防。《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最高刑罚可处10年有期徒刑。然而,不法分子之所以敢“铤而走险”,既与诱人的灰色利益链有关,更与职能部门权责不明、推诿扯皮的监管“缺位”搭界。

 看来,要彻底根治这一顽疾,只有广大市民自觉抵御、职能部门严格执法、用人单位坚决说“不”,才能更好地形成围剿假证的铁腕保障。

 对广大市民而言,讲诚信、有本事才是为人处世之正道。如果企图通过“看起来很美”的假文凭、假证件“搏一搏”,最终只会“自搬石头自砸脚”。唐骏“学历门”事件就是很好的佐证。面对形形色色的假证广告,不仅不能轻信,更要主动抵制,不耍所谓的“小聪明”。

 围剿假证,有关职能部门既要合力监管,更要“铁腕”执法。公安、城管、电信等部门对假证必须保持常态化的“零容忍”,一方面要注重教育引导、警示在前,让市民不敢以身试法;另一方面要创新机制、严格执法,对不法者“施用重典”、“严惩不贷”。如对电话号码采取“呼死你”或停机方式,也可多个部门联合顺藤摸瓜,坚决铲除制假窝点。

 当然,根治假证顽症,还应发挥市场无形之手的作用。一方面,用人单位要注重真才实学,走出“唯学历论”的怪圈;另一方面,一旦发现员工文凭作假,要坚决说“不”,并中止劳动合同,让弄虚作假者付出巨大代价。徐剑锋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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