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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码实价还需公开比价

发布时间:2012-05-02 07:00  来源:镇江日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镇江市启动明码实价试点工作,在全市31家商家率先尝试一个多月来,试点商场、超市虚高标价的现象明显减少。这给我市销售行业带来一场营销模式的变革,也让部分消费者感受到了更多实惠。

  (4月24日《京江晚报》)

 柴米油盐,衣帽鞋袜,住房电器……物价起落,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镇江此次试点明码实价,一个多月来初见成效,作为一名消费者,笔者颇为欣慰和期待。 

 都说老百姓爱砍价,其实还是因为商家会标价。出厂价、标牌价、优惠价、打折价……同一件商品多个价格的乱状实在让人眼花。因信息不对称,无论多么能砍价,绝大多数消费者都因为先天的弱势,无法击穿商家的价格底线。拧干价格水分是消费者共同的心愿,是物价部门努力监管的方向,也是老大难的问题。如今试点明码实价,其实也从侧面反映出这项工作的难度,以及现有政策措施执行效果的乏力和消费者的不满意。

 细细对照此次明码实价新规,从明确一种商品只能有一个价格,到规范标牌价、会员价,再到促销前后的原价确认,以及赠品也要标明价格等条款,内容几乎涵盖了以往消费者生活中遭遇的方方面面物价困扰。虽然还处在一年的过渡期内,虽然我市只有31家商家试点,但是因其实在说到了消费者心坎里,不少市民还是对此充满着期待。

 此次的新规中虽然也有相应的处罚条款,但过去的经验教训却让人不得不对新规的执行力产生担忧。虽然此番明码实价的规定较以往措施似乎更具体,但对于保障手段却依然走的是老路子。仅靠一句“如果商家违反,物价部门将处罚”,似乎并没有太大震慑力。更进一步说,处罚毕竟是事后措施。大多数消费者精明不过商家,逛街购物,特别是购买非常用商品时,有多少人能够细细了解价格的变化全过程,辨别出眼前这个标价是否是真实价呢?

 最好的监管绝不是事后处罚,而应是事前预警和预防。其实,即使没有各种价格监管的政策,在充分放开的商品市场上,老百姓那些朴素的消费经验也能派得上用场。所谓货比三家不吃亏,价格一有比较,消费者自然就能比出实惠来。

 其实,在商品公开比价这方面,镇江市也有一定的经验积累。去年,宣传部门和物价部门就开始联合本地知名网站定期发布镇江民生价格信息。消费者足不出户,就能够事先掌握各大超市、农贸市场里的大米、鸡蛋、食用油等日常商品的价格,进行比价选购。此番做法一经推出,就受到市民、网友的赞许,不少市民也在期待纳入价格信息发布平台的商品范围能更大一些。通过网上公开比价,商家的价格竞争将更直接,消费者知情权将更有保障。因此,只有辅助以最直接的公开比价,才能让明码实价落到实处。

(作者:宜书生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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