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会本应是家长和老师交流沟通的平台,但江苏省大丰高级中学每学期的家长会,变成了“捐款会”,每个家长都要拿出300元的“教师辛苦费”。对此,校方回应称,收取辛苦费的事情确实存在,原因是学生在校自习,老师要加班加点照看。捐款是家长委员会的善举,与校方并没有关系。
(4月26日《现代快报》)
家长委员会的成立,架设了连接家庭和学校的桥梁,有助于多元主体形成合力,扩大教育的社会参与。近几年来,家长委员会如雨后春笋,出现在越来越多的校园里。
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家长委员会在运作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偏差。在实践中,教师们通过找几个关系好的学生家长成立家长委员会,学生的利益诉求无从谈起,教育工作的监督更是成为“一纸空文”。目前看来,大部分的家长委员会或沦为摆设,或变异为“家长联谊会”,成为家长们组织饭局、联络感情的社交平台。
更有甚者,个别家长委员沦为乱收费、乱补课的“挡箭牌”。不论是湖南省慈利县某中学要每个学生交360元用来购买多媒体设备,还是江苏省大丰高级中学要家长拿出300元的“教师辛苦费”,家长委员会成了万能的“创可贴”,不好做的工作让其“出面”,不好回避的问题让其“遮丑”。
事实上,家长委员会代收“教师辛苦费”无疑是一种双重缺失。一方面,超时给学生补课和滞留学生在校并收取相关费用,违背了教育法规,侵犯了学生及其家长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家长委员会“越俎代庖”,也必然损害家长委员会的自主性和公正性,切割了家长委员会背后的制度善意和公共情怀。
究其原因,一是家长委员会的代表性不足。不同的家长在经济条件和文化层次上都有着较大的差异,需要让各方都有说话的权利,而不能让少数和老师亲近的家长“自说自话”。二是家长委员会的工作机制不健全,家长委员会缺乏相应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范,容易进入“无序运行”的困境。
一如《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所言,学校要为家长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完善科学民主的决策评价机制也好,建立家校联席会议制度也罢,家长委员会只有实现赋权归位,才能彻底告别“空壳子”和“挡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