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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协官员打女记者不能止于“停职”

发布时间:2012-04-30 07:00  来源:齐鲁晚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4月20日,在大连实德与上海申花比赛后,出现了令人遗憾的一幕。《新民晚报》的女记者陶邢莹在微博中曝光自己遭到了大连足协官员郭军的殴打,随后该事件得到了现场第三方的证实。此事立马引发了众人强烈关注,舆论一片哗然。(4月23日《扬子晚报》报道)

据了解,事发当日,当陶邢莹在混合采访区准备采访申花助理教练弗洛伦特时,大连足协秘书长郭军以及另一位红衣男子出面阻挠采访,陶邢莹随即与郭军产生口角,采访自然无法进行。接下来,就在陶邢莹走到门口时,郭军及红衣男子突然冲了上去,其中郭军掐住陶邢莹的喉咙,打出一记重拳,另一人则对陶邢莹拳打脚踢……

如果不是数位目击证人一再证实,我们根本无法相信,这凶狠残暴的一幕,就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而施暴者,竟然还是足协秘书长。

按理说,作为体育部门官员,足协秘书长理应知法守法,即使与他人产生纠纷,也懂得按规矩办事;但可怕的是,与记者发生口角后,这位秘书长竟然对记者拳脚相加,此等行径,与流氓恶棍何异?更令人愤怒的是,打人之后,秘书长非但没有丝毫的畏惧,反而无比嚣张,他对身边人说:“没事儿,一会儿把监控录像给删了。”果然,令行禁止。——当天,同行的PPTV记者拍下了冲突的视频,但这份珍贵的“物证”,却被现场的保安强行删除了。

众所周知,殴打他人属违法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下罚款。

既然如此,殴打女记者的郭军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但令人不解的是,暴打女记者之后,郭军却一身轻松,未受到法律的任何制裁。这让人不得不怀疑,这位秘书长手眼通天,有能力为自己上下打点。

人生在世,与他人产生矛盾本是常事,但只因几句口角,就对女记者拳脚相加,这位足协秘书长之暴戾,可见一斑。不难想象,日常工作中他会怎样对待他人;不难猜测,在他的身后又有着怎样的“保护伞”。事实正是如此。在暴打女记者后,郭军得到的“处理结果”就是“停职检查”。这一结果与其说是处罚,不如说是纵容。“停职检查”之后的郭军,大概也会更加坚信打人也不过如此。

这些年来,有关记者采访被打的事情屡见不鲜,但打人者通常为“临时工”或社会闲散人员,至于殴打记者的官员并不多见,此事之恶劣可想而知。对此,希望警方能够及时介入,将打人者绳之以法,还女记者一个公道,给社会一个交代!(孙曙峦 原题:“停职检查”,纵容了足协秘书长的暴行)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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