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近日召开全市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动员大会,温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陈金彪提出:要严格执行市级机关车改有关纪律规定,不准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等“四不准”,即是“底线”也是“高压线”,要杜绝“补贴照领、公车照坐”现象。(4月22日《钱江晚报》)
据悉,温州市委、市政府要求拍卖处置除省管领导干部用车、执法执勤用车以外的所有公务车辆。其中,除根据《意见》保留的300多辆公车,需拍卖处置的共1400多辆。此新闻一出,即刻得到了网友们的叫好——温州公车改革值得全国推广!但当网友在为此叫好的同时,也有一些疑惑和担忧:近八成被拍卖的公车款会上交国库吗?今后会不会被用来购置更高级别的公车?公车改革难道仅靠“四不准”就能成功吗?
可以说,网友们的担忧不无道理。温州拍卖了近八成的公车,虽然让我们看到了其公车改革的决心之大,却没有让我们看到与公车改革配套的严厉处罚措施,只是出台了一个无关痛痒的“四不准”。这不免让人担忧:温州此次公车改革会不会是雷声大雨点小?笔者认为,温州公车改革要想取得成功,不能仅靠一个“四不准”,还要有严厉的惩罚机制。因为,如果缺少了严厉的惩罚措施,再多的“N不准”都是显得苍白无力的,没有任何的威慑力。
近年来,很多机关单位公车的数量越来越多,档次级别也越来越高,这使得地方财政负担也越来越重。一些官员、领导每换一个单位,都要更换一部高档“领导专用车”。这些官员领导并非不知道国家规定的官员用车标准,而是他们对其视而不见、装聋作哑,他们不顾地方财政紧张的现状,大肆购买高档轿车。其根源有二,一是缘于当前官员日益膨胀的虚荣心和盲目攀比的社会风气,二是当前没有约束他们的严厉惩罚制度。
再说了,温州公车改革的“四不准”靠谁来监督执行?试想,作为官员领导,他们如果借用、占用下属单位的车辆,下属人员敢不借吗?并且,下属们敢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自己的上级领导吗?显然不会。因为,一些下属人员巴结上级领导还来不及呢,他们怎会举报呢?靠群众和社会监督?也不行!试想,群众谁有那个时间和精力,天天去关注那些公车和官员的“行踪”?
所以,笔者认为,当前公车改革缺少的就是一个严厉的惩罚机制。如果对那些违规购置超标公务用车、公车私用的官员和领导,能进行严厉的经济和行政上的惩罚,他们绝不敢再有违规行为。有了严厉的配套惩罚机制,“四不准”才会起到作用。否则,再多的“N不准”都是看起来很美,实际上作用甚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