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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建设费,换个马甲就合理合法?

发布时间:2012-04-24 07:33  来源:济南日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今日印发《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通知要求原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原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合并成为民航发展基金。标准是,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每人次50元;乘坐国际和地区航班出境的旅客每人次90元(含旅游发展基金20元)。

 收取机场建设费的不合理性,有目共睹。尽管舆论连年鞭打,但机场建设费一收还是20年。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茂名市工商联主席陈华伟怒称:“这么多年来,机场建设费累计收了逾千亿元,但从来没有公开过具体数据。这是一项收费时间最长、收费范围最广、最没有法律依据、最不公开透明、引起最多反对声音的不合理收费,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相悖。”如今,机场建设费倒是取消了,但它换个马甲出面了——— 民航发展基金。

 其实,机场建设费早就该退出历史了,而不是换个马甲继续与民争利。这是因为:一方面,机场建设费本就不该收。如果机场要收建设费,那么餐厅是不是也该收餐厅建设费?试问,哪家饭店敢向食客收取餐厅建设费?另一方面,机场建设费收取了天文数字,即便该收,也早该还完账了,岂能收起来没完?

 全国人大代表陈伟华曾举例称,根据首都机场股份公司2011年业绩报告,机场建设费收入竟接近10亿元。而1999年建成的机场2号新航站楼投资为30亿元。“也就是说,只需三年,首都机场就能赚回一个2号航站楼的投资!”诚然,投资早已赚回,为何收个不停?难道这就像一些高速公路,本已还清了账,却还要继续经营式收费,把旅客当做唐僧肉?

 此外,民航局没有权力收取民航发展基金。正如相关律师所称,《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虽然是根据国务院有关批示要求制定,但也应上报给国务院,让国务院下发行政法令。目前民航局并没有立法权,财政部与民航局发布收费通知,有越权之嫌。

 收得不明不白的机场建设费,一再导致舆论质疑。如今“华丽”转身为民航发展基金,同样大可商榷。其一,像这种与公共利益的收费,应该符合程序正义,起码要公开征询公众意见,不能想收就收,想收多少就收多少。其二,在我国税费较高的现实语境中,任何收费都应该谨慎,而不该与民争利。其三,机场建设费已经是一笔糊涂账,比如有代表认为其收费总额已经超过千亿元人民币,这笔巨资究竟有多少切实用于机场基础设施建设,几乎从来都没有权威审计公告给予披露。账还没算清,凭什么就要转为民航发展基金?

 从还贷公路违规转让或划转成经营性公路,到机场建设费摇身一变为民航发展基金,我们看到有太多的收费引发民怨,更让人忧心的是,这种收费有时仅仅是一纸规定就可实行,民意没有在场,程序正义成了虚妄之谈。在此,全国人大应该紧急介入,叫停相关收费。

(作者:秦淮川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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