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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公路的毛利率需要自证清白

发布时间:2012-04-21 07:32  来源:新华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房价高、白酒价高众所周知,然而和这两个行业相比,高速公路的毛利率却不相上下。赚得盆满钵满的高速公路公司甚至将业务拓展到了地产、金融。沪深两市A股19家高速公路上市公司中已经有13家公布了2011年年报,平均毛利率高达56.08%,而最高的重庆路桥毛利率甚至达到了91.14%。(《新京报》4月9日)

平均毛利率高达56.08%的高速公路,从一个侧面反衬出公路收费标准过高、公路经营性收费总量庞大的现状。

世界上70%的收费公路在中国,这种状况短期内很难改变。实际上,世界上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免费公路,公路的建设、养护资金来源不是收费就是收税。目前,在财政投入不足的背景下,收费公路的存在是一个注定的结果。可问题的关键在于:公路收费不代表公路暴利,如此之高的收费公路毛利率,不管是对于资本市场还是对于社会公众,迫切需要一个存在的“合理性”。

收费公路的高毛利率需要解释:收费的“依据”是什么、收费价格有没有经过听证、收费募集资金的流向、管理的成本、公路企业的非经营性支出等,都不该是一笔糊涂账,要有详实完善及时的信息公开,一方面接受公共监督,一方面随时接受监管部门、税务部门的审计。同时,什么时候收回公路建设成本、是不是属于超期收费,都需要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公之于众。如果公路收费成为了公路管理企业左右手互相监督,左手收钱、右手监督的自我按摩,如果公路收费毛利率仅仅是上市公司年报上例行公事的数据显示,乱象丛生的公路收费问题就永远不可能真正梳理清楚,并得到实质性的规范。

在笔者看来,不仅收费的流程要公开透明,收费的信息要及时发布,全面接受监管和监督,而且从长远看,公路收费的价格定价机制也需要构建起来——收费要有规范且明晰的标准并引入公共评议,提升公众的话语权,不能企业说高就高、说低就低,想怎么收就怎么收。向公路管理企业缴纳“过路费”本身就是一个消费的过程,倘若消费的价格生成机制沦为经营者“自我定价”机制,公路收费就无法保证公平合理。同时,也难以避免种种“收费猫腻”现象的滋生,而高达56.08%的平均毛利率就天然带有暴利的嫌疑。

事实上,既然取消公路收费并不现实,那么就必须要实现公路收费“阳光化”。不能继续让收费公路变成公路管理者的“天然提款机”和利益自肥的“小金库”。

(作者:陈一舟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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