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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绝症”需“三管齐下”

发布时间:2012-04-20 07:54  来源:京江晚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为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城市形象,加快推进城市管理现代化进程,近期,镇江市、区城管部门狠下猛药,全面治理“扬尘污染、占道经营、户外广告、违法建设”四大绝症,营造优良的市容环境和管理秩序。

  (4月13日《京江晚报》)

 看到此报道,既抱有希望,又心存疑虑。说抱有希望,是“扬尘污染、占道经营、户外广告、违法建设”四项工作,再次被列入城管部门“全面治理”之列,有了彻底解决的可能;说心存疑虑,是因为此类整治过去不止一次的搞过,却久治不愈至今终成“绝症”,这次会否重蹈覆辙?

 “绝症”者,目前还不能治愈的疾病也。但凡冠以“绝症”的毛病,大都延宕旷日,以致成为“无药医”的“死病”。这次,镇江市城管部门把“扬尘污染、占道经营、户外广告、违法建设”喻为“四大绝症”,从中不难让市民体会问题之严重、整治之不易。

 治理“绝症”,“狠下猛药”,无可厚非。但是下猛药不能“病急乱投医”,而是要在治理中做到制度完善、方法得当、持之以恒,力求取得长效,给社会和民众以信心的提振。

 所谓制度完善,就是要确立用制度管理社会事务的理念,在建立健全制度上下功夫。这是建立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制度管理较之于用人管理,要复杂得多、细致得多,但它的作用比单纯用人管理要公正、广泛、客观、有效得多。城管部门应该在四项整治中多作努力,把自己的管理能力大大地提高一步。

 所谓方法得当,就是要坚持说服教育为主,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讲情讲理”,即使需要执法的,也应当设身处地,做到于法有据。要知道,当今社会的绝大多数从业者,大都出于谋生的需求,主观上是愿意守法和能够接受劝导的,真正蛮不讲理的少之又少。

 所谓持之以恒,就是要忠于制度,忠于职责。千万不要“此一时、彼一时”,言而无信。要用愚公移山的精神和一以贯之的勇气,做好长效管理,给市民以清净、文明、满意、温馨的生活环境。

  道书元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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