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一个闪耀着人性光辉的群体,他们致力于免费、无偿地为社会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他们是文明社会的生动写照,他们是雷锋精神的诠释。在温情涌动的镇江,志愿者队伍更是散发着别样的光彩,他们用一次次的实际行动,抒写着小城大爱的故事。
然而,就在志愿者的价值逐步得到肯定,志愿者的行为渐渐得到信任的同时,这个美好的象征却让一些人看到了可以利用的价值。也许,镇江市人才市场前的那一幕只是个偶然,但如此行为,已经使“志愿者”这个闪亮的名字蒙上了灰尘。
诚然,当一个新兴的群体不断壮大,逐渐成长时,跑偏的行为在所难免,发展的误区可以理解。然而,当对象是“志愿者”这个群体时,我们不得不严格些,甚至严厉些,毕竟,如此的三个字承载了太多的公众希望和社会责任。
志愿服务尚须改进,公共生活有待填补,社会管理者更是要加大重视。为确保志愿者活动的长远健康发展,相关部门除了常规的倡导和呼吁之外,还应多一些首创精神,多一些制度建设,多一些有效的组织运作,通过对志愿者活动的规范以及对志愿者标志的使用限制,杜绝“志愿者”成为“一些人”盈利的手段、推销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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