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驻华大使骆家辉,在参加博鳌亚洲论坛期间弃住五星级酒店一事引发网络热议。美国大使馆解释称,根据美国国务院有关因公出差标准的规定,海口每天的住宿上限标准是181美元,餐饮以及其他费用合计总和每天不能超过118美元,超出部分只能自己承担,无法报销。随后,美国国务院网站提供了该国官员在华数十个城市的出差报销限额表。作为回应,财政部网站4月6日亦登载了2006年版《中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照此标准计算,中国官员差旅费标准远低于美国。
(4月6日《南方都市报》)
根据这份颁布于2006年的官员差旅费规定,官员住宿标准为每人每天副部长级600元、司局级300元、处级以下150元;伙食,每人每天50元定额包干;交通、通讯等杂费每人每天30元定额包干。应该说,这份中国官员差旅费标准确实是对美国官员在华差旅费标准的“有力回击”,两相比较差距立显,美国标准整整接近我们的三倍。然而,公众还是有一点奇怪:既然标准高我们三倍的美国官员都住不起五星级酒店,我们的官员按理说更应该住不起;那么,他们也都弃住五星级酒店了吗?如果没有,那么超额部分他们都是自掏腰包的吗?
问题的关键就在这里,明文标准上美国官员差旅费标准是要比我们高很多,可是能够得到严格执行,即便驻华大使亦不例外;我们较低的标准虽然令人欣慰,可是如果得不到有效执行,恐怕也就只能是在纸上给纳税人省钱了。副部长级600元的住宿标准在稍大点的城市都住不起五星级酒店,司局级300元的标准更是全国都住不起。可是,动辄入住地方最豪华酒店,似乎已经成为一种接待惯例,这充分说明该标准从未真正在现实中被有效落实,纸上规定的节约与实际消费的挥霍,形成巨大的反差。别的不说,就每人每天50元包干的伙食费标准,官员还怎么能够一年喝掉一个西湖的茅台?
这么多年,公众似乎还从未听说过,官员出差因为住宿、伙食、交通等费用超标而烦恼,更不闻某官员因为标准超标而弃住高级酒店、弃喝茅台拉菲。事实上,如果不是财政部这次刻意公开,制定于2006年的官员差旅费标准根本就不为人知,所以也从不见记者或者纳税人去质疑某个出差的官员“你怎么能住在这里”、“你怎么能在这里吃饭”。客观地说,中国官员的差旅费标准实在是有些过低,特别是伙食费与交通费。可奇怪的是,好像并没有公务员群体对此抱怨过,这是为什么呢?
奥秘就在于,我们不仅对出差官员有差旅费报销,全国每年还有高达3000亿的公务接待费。为此,出差官员的差旅费甚至可以一分钱都不花,全数进入个人腰包;因为负责接待的地方政府通常都给代为买单了。最让人困惑的地方就在这里:既然国家已经明明对出差官员按标准支付了差旅费,凭什么每年还有那么巨额的公务接待费?所谓“公务接待”到底接待的是什么?有差旅费的被接待者难道不是应该自掏腰包吗?如果允许巨额行政开支以公务接待的名义存在,那么差旅费就可以取消;反过来,如果已经安排了差旅费,就不能容许莫名其妙的公务接待费继续存在。
一面安排差旅费,一面又有巨额接待费,等于是两次以同一事由向纳税人报销,这是明显不合理的重叠浪费。如果能够取缔公务接待费,同时严格执行差旅费标准,那么,即便将官员差旅费提高到美国标准,公众亦是非常乐意的;对财政开支而言,亦是可观的节省。否则,再低的差旅费标准,终究也只是纸上的节约。
舒圣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