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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家庭征收个税应加快推行

发布时间:2012-04-05 07:11  来源:京江晚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记者近日获悉,目前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已经准备在2012年启动全国地方税务系统个人信息联网工作,为“按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改革做好技术准备。而在此之前,如何统计异地同一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一直是个税按家庭征收改革的最大技术障碍。

  (3月26日《济南日报》)

 一直以来,我国都是按照单个劳动者的收入计征个税。但是在现实当中,每个劳动者的家庭经济负担是不一样的。如有的劳动者两夫妻都有工作,老人也有退休金,无须自己出钱扶养。而有的劳动者配偶没有工作,或者老人没有收入来源,需要自己出钱扶养。在这种情形下,对家庭经济负担不同的单个劳动者,按照同样的标准计征个税,无疑是有失公平公正的。而按照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让那些家庭经济负担重的劳动者,相对少缴个人所得税,则有利于在更大程度上促进个税征缴领域的公平公正。

 另一方面,对家庭经济负担不同的单个劳动者,按照同样的标准计征个税,也不利于那些缺乏收入来源家庭成员多的家庭生活质量得到改善。比如,一个劳动者配偶没有工作,或者有没有收入来源的老人需要扶养,其按照单个劳动者的收入水平计征个税,就会由于税负相对较重而一定程度上降低家庭成员的生活质量。反之,如果按照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其就可能不在需要缴纳个税人员之列,或者只需按照更低的级次缴纳个税,而这也就有利于其家庭成员生活能够得到相应的改善,从而促进我国个税征收政策的人性化。

 按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也是国际上许多国家的通行做法。如美国个税就有单身申报、夫妻联合申报、丧偶家庭申报等多种申报方式,根据纳税人家庭不同收入状况分别确定个税起征点;德国政府针对不同家庭情况采取不同的个税起征点,已婚家庭子女未满18岁,或者子女在27岁以下但仍在上学等情况可以少缴个税;法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实行高额累进制,经济状况和子女数量不同,家庭缴纳的所得税也不同。像这些富裕国家尚且通过按家庭征收个税为国民减轻税收负担,而像我国这样国民收入水平普遍较低的国家,显然更有必要通过实施按家庭征收个税减轻国民税收负担,促进国民生活水平提升。

 当然,由于我国具有包括农民工在内许多劳动者异地就业的独特国情,所以一直存在如何统计异地同一家庭成员收入情况的技术障碍。但是该种技术障碍的存在,并不是可以无限期推迟实施按家庭征收个税的理由,而且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日渐发达,该种技术障碍也并非不可以逾越。目前中央有关部门已经准备在今年启动全国地方税务系统个人信息联网工作,为“按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改革做好技术准备,这无疑让按家庭征收个税离公众又近了一步。人们期待有关方面能够加快推进个人所得税信息数据库联网工作进程,尽快推行按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以维护我国个税征缴领域的公平公正,提高我国税收政策的人性化程度。

(作者:魏文彪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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