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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撤一名官员”的改革是伪改革

发布时间:2012-04-04 08:19  来源:山西晚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发布通知,10名公务员被任命为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务副局长或副局长,另4名被任命为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这一拥有14名副局长的单位成为“佛山最牛的局”。对此,佛山市编办的负责人解释说,这是实行大部制改革“过渡时期的产物”。佛山的大部制改革没有撤一名官员,多数部门编制超标。(3月29日《新京报》)

 佛山的所谓大部制改革,竟然一个官员都没有改掉。这样的改革,徒有其表,是典型的伪改革。自己改自己,结果必然如此。

 想起一种很尖锐的说法,叫做“改革到官为止”。为什么改革一改到官员,就改不下去了,就步步是障碍,寸步难行。国企改革,工人很容易就下岗了,说没饭碗就没了饭碗;可国企改革想朝深层次改的时候,改革国企领导的薪酬,约束国企领导的公款消费时,就改不下去了。福利改革,住房市场化,供暖市场化,医疗市场化,走得步子非常快,平民的改革阵痛,说忍就忍过去了——可要改官员的福利,公车福利,吃喝福利,旅游福利的时候,渐而不进,走一步退大半步。比如公车改革,改了快20年了,一再搁浅。

 改革到官为止,也就是“改革见官死”。14名副局长,为什么要养这么多官呢?

 有人会说到这是一种妥协,是一种无奈的利益赎买,这样的妥协,是为了减少改革的阻力,避免改革寸步难行。可是,“未撤一名官员”的改革,与不改革有什么区别呢?不仅没有取得改革效果,还通过一番折腾、一番装腔作势营造了一种改革幻觉。在改革上,我并没有改革洁癖,并不认为不可以妥协,为了能在既有约束下推进改革,可以有一些必要的让步,不能对改革有不切实际的期待。但是,这种妥协不能是没有原则和底线的。非原则性的问题上,可以妥协,可以选择赎买的方式,但事关原则,就不能随意让步。

 比如大部制改革就是如此,大部制改革,不仅仅是为了撤部门,核心目的就是通过撤岗与撤官,精简机构精简人员。这就是基本的原则,非原则的问题,可以赎买,比如可以给被精简掉的官员多一些利益补偿,多一些福利,就像工人下岗那样。可是像这样,不仅仅是给利益补偿,而是通过增加编制滥设副局长的位置,给他们重新设一个岗位。这不等于取消了一个部门,又多设了一个部门?大部制,不能成了“多官制”。

 相关部门对这个问题的回应是:庙已拆掉,下一步赶和尚。意思是,先把部门裁掉,然后再去裁人。这纯粹是一种空想,撤掉了原来的庙,再给原来的和尚找了个新庙,如何能将和尚从现在的庙中赶走呢?为什么不利用撤庙的机会,将既有的和尚赶走?改革不可能没有阻力,改革触及既得利益,必须有阻力,有阻力证明改对了方向,不能寄望通过无原则的妥协消除阻力。工人下岗时,宣传让工人承受改革阵痛,可官员为什么不能也承受一下阵痛,非要如此保护和纵容他们?

 广东省长朱小丹在两会时说得很好,他认为“最关键的改革是政府自身的改革”:革命革到自己头上对政府是考验,当前改革最大的阻力是既得利益格局,我们是真改革还是假改革,是口头上说改革还是实际上去促改革,这是一次很大的考验。

(作者:曹林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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