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武健华所写的《“九一三”事件后对林彪住地的清查工作》一文(载2011年第12期《党史博览》),不由得大吃一惊!
武文说,“九一三”事件发生后,当时是中央警卫局和八三四一部队的干部武健华,和中央办公厅机要室处长赖奎、中央办公厅政治部秘书王歆一起,到北戴河中央疗养院林彪、叶群所住的96号楼清查文件。他们三人执行的这项绝密任务,是遵照周恩来总理的嘱咐,由中央办公厅主任汪东兴安排的。
武文中有这样一段:“集中以后,我们又仔细进行梳理,分清急缓予以处置。就在我们进入96号楼的第二天,我们清理出一张32开大的一张白纸,上面用红铅笔写的‘盼照立果、宇驰传达的命令办。林彪九·八’。当时我们只知道这份材料非常重要,马上派专人急送中央办公厅,后来才知道,这就是中央公布的林彪写的‘九八手令’。”
事实并非如此!
中央公布的林彪手令,并不是北戴河清出的这份,而是一份撕碎了拼凑在一起的,竖写,内容是:“盼照立果、宇驰同志传达的命令办。林彪九月八日”。(见汪东兴:《毛泽东与林彪反革命集团的斗争》,当代中国出版社1997年11月版,第131页)当时配有撕碎了的手令照片,传达到全党全国全军。对此,吴德在回忆录中说,周宇驰劫夺的直升机被迫降在怀柔县沙峪的庄稼地里后,知道跑不了了,于是为毁灭罪证,他撕碎了林彪的政变手令,然后和于新野相约自杀了。随后赶来的北京卫戍区部队把现场缴获的碎纸片拼凑在一起,这才对出了林彪手令(见吴德口述:《十年风雨纪事》,当代中国出版社2008年6月版,第102-105页)。而且,当时说林彪手令写在一张16开白纸上,而不是武文所说的32开白纸(见刘回年等:《林彪反革命政变破产记》,熊华源、安建设著《林彪反革命集团覆灭纪实》,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年6月版,第98页)。
这里,使人对“九一三”事件产生出新的疑问和联想,令人不解的问题有三:其一,林彪怎么会写下两份手令?孰真孰假?其二,既然中央已经见到从北戴河林彪卧室清出的完整的手令,为什么公布一份撕碎了的?其三,撕碎了的林彪手令会不会是林立果、周宇驰伪造的?否则,怎么解释林彪手令原件还留在林彪卧室?
这些问题值得进一步研究。 (作者张聿温 为《中国空军》杂志原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