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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层办公楼是权力的“摇钱树”

发布时间:2012-04-01 07:31  来源:镇江日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新闻背景 南昌驻南京办事处人员不足10人,将建一座23层的办公大楼引发质疑。办事处表示,大厦建成后将作为江西企业展示的平台,办事处只占几间办公室。专家称,政府用地未缴纳土地出让费,不得商用,南昌驻宁办的做法涉嫌违规。

  (3月22日《现代快报》)

漫画作者:陶小莫

 不足10人的办事处,居然将建一座23层的办公大楼,我们愤怒的焦点潜意识中会马上对准奢侈浪费的社会弊端。南昌市驻南京办事处曹主任马上回应说,南昌大厦建成后,办事处只占其中几间办公室。按照南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和办事处的设想,大厦建成后将有不少江西籍企业入驻,另外大厦内还将设展示大厅,主要展示南昌当地的产品,介绍相关项目,吸引南京、江苏企事业单位开展合作。

 原来我们真是都误会了,这座23层的办公大楼,办事处只占其中几间办公室。办事处称项目建成后,会吸引企业入驻,那企业入驻会是免费的吗?几乎没有这种可能性,到时候,可能酒店住宿、餐饮娱乐等一应俱全,所以,这座大楼,就不是单纯意义上的办公大楼了,极可能是以对外营业用于商业开发的方式运作了。

 可是,正如有关专家指出的,国家有关土地法规对于划拨用地有明确的要求,南昌市政府驻南京办事处申请办公楼项目,用地可以划拨,但该项目只能用于办事处办公。按规定,在划拨用地上建设的项目不能用于商业开发,否则建设单位应补交土地出让金。可是,办事处拿地时按划拨方式,如果改变了大楼的用途,甚至是大部分办公楼都被用于商业运作,那收益就相对可观了,这部分的收益,将何去何从?就成为不足10人建23层高楼的“观赏点”了。

 现如今,各地政府的驻外办事处多如牛毛,按照南昌市驻南京办事处的说法,南昌大厦建成后吸引企业入驻办公,不少外地在宁办事处也是这样做的。这样看来,以划拨用地的“零成本”、耗费公共财政资金建楼,来赚取商业运作的高额利润,无疑才是不足10人建23层高楼的“醉翁之意”了。如果这是一种普遍存在的事实,都是如此在钻政策的空子,那么,这庞大的收益,是进了机关“小金库”还是成了预算外资金了呢?又会被如何花销?

 在不足10人建23层高楼现象的背后,比奢侈浪费更严重的问题浮出了水面——划拨用地建设项目改变用途用于盈利后,管理和查处居然成了真空地带,这恐怕不仅仅是法规、行业管理的漏洞,更是权力自肥、权力寻租的一种巧妙手段。

(作者:吴杭民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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