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市公交公司车队办公室内贴有一张“豪车辨识图”,印着劳斯莱斯、宾利、玛莎拉蒂、兰博基尼等十余种豪车车标,方便司机学习识别豪车。工作人员表示,为避免天价赔偿,需要提醒司机避让豪车,“看到豪车撞不起,那只有躲得起了。”
1月30日在浙江温州,一辆18万元本田雅阁撞上了1200万元劳斯莱斯,保险公司赔付后,雅阁车主仍需承担18.8万赔偿。2月14日在南京,一辆东南菱悦撞坏价值1200万元的劳斯莱斯幻影,维修费用高达上百万……这种凶猛而危险的豪车背景下,“撞不起,只有躲得起”无疑不失为一种现实而理性的选择,在认可其理性的同时,无疑又让人倍感无奈和尴尬。
众所周知,依据我国现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条人命的死亡赔偿金最多也就五六十万而已——只相当于一辆豪车价值的零头。“躲豪车”所躲出来的,不仅是一种贫富差距悬殊的民生尴尬,其实也是一种制度化的交通事故赔偿不合理、人命不值钱的权益尴尬。
不仅普通车主,甚至公交公司,也不得不无奈选择“躲豪车”,虽然,“公交优先”一直都是许多城市宣示的理念,但现实中,除北京等少数大城市外,不少城市的公交司机待遇普遍不高、工作强度又严重超负荷。相比于包括豪车在内的私家车、公车,体现“公交优先”的公交特殊路权,也没有得到充分落实。
就此而言,豪车之所以须“躲避”,问题其实并不都出在豪车身上,根本原因还在于豪车之外的普通人的许多权益,如得到公平合理事故赔偿的权益、享受优先待遇的公交出行权益,只有这些权益充分保障了才能从根本解决问题。(张贵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