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规定退休老人花5元买“死没死证明”,并要到场证明自己没死才能继续领退休金,否则就认定死亡。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险处回应,该证明不是“死没死证明”,而是指纹验证表,需要领取退休金的老人按指纹确认身份。
(3月22日《南方都市报》)
领个退休金,还要“死没死证明”,确实令人如芒刺在背。加之网友煽情演绎——“无论你住在北京、上海还是国外,不管你卧床不起还是病重住院,不花5块钱买他们发明的死不死证明,你就要坐着轮椅抬着担架去让他们看看你是不是死了,不然就推定你已经死了,停发你几百块钱的养命钱”——任谁都会对这所谓“监控离退休老人死亡验证系统”愤然不平。
愤怒容易,理性很难。事实果真如网上所说么?
首先,此项证明不是“死没死证明”,而是指纹验证表,如果验证指纹就是“死亡验证”的话,指纹锁、指纹密码岂非成了致命的技术发明?其次,早在2004年,相关部门就明确规定了从当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退休人员如存在异地居住情况,应及时到当地的劳动社保机构办理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在限定期限内,社保经办机构没有收到退休人员的协助认证表的,将暂停发放养老金。换言之,没有指纹验证等证明就“断炊”的做法,不过是技术层面的防范方式而已,就像公共场所的摄像头——难道因为你看到了摄像头,就说人家把你意淫成了小偷?况且,地方部门也解释了“异地验证”的存在性,那么,所谓“抬着担架让他们看看死没死”的说法是不是过于耸人听闻?
有数据显示,中国的老龄化速度和结构性的矛盾比美国快2.7倍,社保基金的支付压力越来越大也是不争的事实。当此背景下,严控退休金等救命钱的“跑冒滴漏”,恐怕也不能算是“伤感情”的事情。事实胜于雄辩,2011年10月31日《南方日报》曾载文指出:广东省社保局将新农保参保信息和省公安部门的个人户籍信息进行比对,发现在107万领取待遇的参保人当中,有3800多人在户籍信息系统中已被销户。成百上千的“死魂灵”冒领养老金,已经不只是一地的现实。当社保基金僧多粥少,看管好每一分“救命钱”,就显得尤为迫切。指纹验证的意思,就像医院手术前听起来有些恐怖的“术前告知”,客观上是为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怎么谈得上“人格侮辱和精神摧残”?
真正值得商榷的,倒是5块钱的收费标准。从常识判断来看,显然“成本核算”得有些高了。何况,核发退休者健康状况是权力部门应该尽职的职能作为,说白了,你发钱的,应该自己来摸底,现在让我自证权利,还得为验证程序埋单,确实有些说不过去。以此观之,不仅要为指纹验证提供尽可能多的便利,即便是公共财政为之兜底,也不为过。
以“死没死证明”来引爆公众对指纹验证政策的反思,此般“网曝”的逻辑,也许比事实本身更值得公共监督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