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仅北京地区,就有数百家非法“3·15”网站。这些网站刊登消费者的投诉信息后,依靠收取涉事企业的公关费和删帖费牟利,日进数万元,而消费者从头到尾都被利用。据从业者称,3·15前后投诉最多,也是他们挣钱最快的时候,业务量能翻番。(3月15日《新京报》)
这些非法“3·15”网站,打着公益的幌子,吃消费者的投诉信息,吃企业的公关费,吃社会公信力,赚得盆满钵满。而且赚钱,基本上都集中在3·15前的一个月。之所以能够赚钱,其中一家非法网站老板的话很值得思考:不少企业“自己并不干净”,3·15临近他们很紧张,都怕被媒体盯住,“都愿意花点儿小钱来消灾”。
虽然这些非法3·15网站在本质上,是违法甚至犯罪牟利,也伤害了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即使得不到一点调查反馈信息,但消费者还是愿意源源不断地为它们提供投诉信息。站在消费者的角度,无论这些3·15网站是不是违法,只要这些投诉消息能够发布出去,就是有益无害的。这其中可能暗含这样的信息,一是合法的3·15网站可能宣传力度不够,“养在深闺人未识”,没有能够真正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二是合法的3·15网站可能服务并不好,消费者的一些投诉,可能没有发布出来,也可能石沉大海。
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离不开大众传媒的鼓与呼,离不开大众传媒的舆论监督。非法3·15网站的投诉信息,为其他大众传媒的揭露与报道提供了新闻线索,这是企业愿意花钱消灾的原因所在。但是,为什么非法3·15网站的盈利主要集中在3·15前一个月呢?这是值得反思的。正是因为大众传媒的批评报道,没有做到常态化,往往喜欢在3·15左右推出集中的、应景的报道,所以“那些不干净的企业”才在这个时候特别害怕。同时,如果大众传媒批评报道能够与消费者零距离、常沟通,有独立的新闻线索来源,非法3·15网站讹诈企业成功的几率也会小很多。
不管是合法的3·15网站,还是非法的3·15网站,消费者都只有一个目的:维权。维权就离不开公权部门的执法。非法3·15网站的盈利主要集中在3·15前一个月,更重要的是揭示了公权执法的不足:一是执法逻辑目前往往是沿着“媒体报道—执法”的逻辑,缺乏机制化的查处,“自己并不干净”企业往往只要逃过了新闻报道,就极有可能逃掉了查处;二是执法的力度也可能前后不一,因为3·15是消费者权益日,因此在这前后被媒体报道的,往往查处比较严厉,以给消费者一个应景的“交代”,因为执法部门要通过这个特殊的节日展现执法的态度,而其他时间,由于媒体关注焦点不在于此,调查的认真程度与查处力度,也可能就打了折扣,所以企业特别害怕在这个时间点上被曝光。
我们关注这些非法3·15网站,主体的不合格、审批手续的不完备,其实是次要的。更重要的是,这种“收费删帖”的做法,令人讨厌。虽然从《合同法》的角度,只要发帖人按照网站的规则发帖,就发生了民事行为,网站删帖属于违约,但消费者不选择司法途径,而选择投诉到这些网站,本身就是因为他们是法律和经济上的弱势群体,无力用司法维权。网站删帖同时还侵害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公民言论自由权,但这属于公益诉讼,而我国还缺乏相应的救济细则,无法在实践层面维权。对“出钱”的企业,删帖网站虽然属于欺诈犯罪,但由于自己不干净,企业又没有底气来举报。于是,删帖网站就长期打法律的“擦边球”生存。因此,在目前的信息时代,很有必要出台专门法规,对这种网络删帖的经营行为进行限制和规范,加强监管。
“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非法3·15网站不可怕,就怕牟利删帖没法管,就怕企业“自己并不干净”,就怕正规渠道不畅通,就怕新闻媒体报道不深入,就怕公权执法不到位……